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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夹口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审批〈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夹口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长水建管文〔202223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夹口水库位于长江水系桃花溪流域的一条支流上,水库坝址位于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新道路村境内,距长寿城区6.8km,距渡舟街道约5.0k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的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

水库坝址处集雨面积0.38km2,主河道长0.73km,平均比降28.9;水库校核洪水位328.03m1985国家高程基准),总库容20.76m3;设计洪水位327.83m,正常蓄水位327.34m,正常库容16.2m3,死水位325.01m,死库容1.2m3

枢纽工程属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夹口水库20214月鉴定为三类坝。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原则上同意报告确定的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1. 

1)坝顶:坝顶高程加高规整至329.70m,宽度统一为4.0m;上游侧设置砼仿木栏杆。 

2)上游坝坡:清除上游杂草,拆除原破损混凝土护坡,新建C25砼面板,面板厚度0.2m

3)下游坝坡:清除坝坡杂草,修复破损的框格,并在原框格内种植草皮。

4)对原坝坡两侧排水沟进行修复。

2. 溢洪道

拆除原浆砌条石溢洪道边墙和底板,采用C25钢筋砼新建溢洪道,复建后的溢洪道水平长度为56.20m,包括:进口段、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及尾水渠。

3. 放水设施

拆除原涵卧管后新建放水设施。在右坝肩新建C25钢筋砼卧管及消力池,斜卧管水平长度10.0m,末端设消力池,长度2.0m,宽度1.2m;新建DN400放水涵管长度74.8m,末端设DN400闸阀

4. 附属设施

1卧管侧边墙上增设水位标尺;

2增设公示牌、警示牌等标志

三、建设工期

夹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5个月。

四、工程投资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71.7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0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7.3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4万元;独立费用16.64万元;基本预备费3.36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1.0万元。

五、工程建设及管理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夹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业主,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任务;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工程建设过程中用地协调及建后运行维护管理。

工程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府办发202139号)等文件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综合效益的发挥。项目要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完善环境评价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

项目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开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1923号)文件要求做好开工备案工作。实施过程中混凝土的使用,严格按照《水利建设项目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长住建委发〔202035号)的要求执行。

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区水利局申请竣工验收,验收管理办法参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78号)执行。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夹口水库初步设计投资审定表

      2.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夹口水库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262

附件下载:

长水发〔2022〕155号 关于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夹口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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