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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红卫水库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审批〈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红卫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长水建管文〔202212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红卫水库位于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长安村境内,水库大坝距龙河镇12.0km,距长寿城区32.0km,红卫水库属长江水系龙溪河流域的一条支流,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

水库坝址以上自然集雨面积0.29km2,无借引集雨面积,总库容11.45m3,校核洪水位412.31m(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正常库容9.72m3,正常蓄水位411.37m,死库容1.05m3,控制灌面406亩。

枢纽工程属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红卫水库于20215月鉴定为三类坝。

二、工程除险加固主要措施

原则上同意本报告确定的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1. 大坝

1)坝顶:在坝顶上游侧增设0.2m厚、1.2mC25钢筋砼防浪墙,防浪墙长110m

2)上游坝坡:清除上游坝坡杂草,拆除原块石护坡后重建C25钢筋砼面板,厚度0.2m,上游坡比为1:1.75,在坡脚设C25砼齿墙,墙顶高程为399.30m,在高程409.00m处设置马道平台,宽度2.0m

3)下游坝坡:清除下游坝坡杂草,坝坡按1:2.2进行整平后采用C25砼框格+草皮护坡,框格菱形布置,边长4.0m,框格梁尺寸为0.3m×0.3m,框格每15m进行分缝;保留原排水棱体,在其顶部高程401.18m处新建C25砼排水沟,排水沟内空尺寸为0.3m×0.3m

4)坝面排水设计:在大坝左、右坝肩与岸坡结合处分别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内空断面尺寸为0.3m×0.3m,采用C25砼浇筑。

2. 溢洪道

对溢洪道拆除后原址重建。

新建溢洪道水平总长度35.5m,由进口段、控制段、泄槽段、消力池段组成。边墙采用C25砼重力式挡墙,高度0.7-1.2m,顶宽0.4m,底板采用C25钢筋砼浇筑,厚度0.2m

3. 放水设施

将原卧管及消力池拆除后新建,保留原放水涵管。新建斜卧管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浇筑,水平长度39.0m,末端新建C25钢筋混凝土消力池,长度2m,宽度2m,消力池与原涵管相结合。

4. 附属设施

1在卧管侧边墙上增设水位标尺;

2硬化上坝公路,宽度3.5m,长度61.0m

3增设公示牌、警示牌等标志。

三、建设工期

红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4个月。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90.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46.0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0.2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90万元;独立费用26.02万元;基本预备费8.96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2.58万元。

五、工程建设及管理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作为红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业主,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任务;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工程建设过程中用地协调及建后运行维护管理。

工程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府办发〔202139号)、《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综合效益的发挥。项目要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完善环境评价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

项目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开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1923号)文件要求做好开工备案工作。实施过程中混凝土的使用,严格按照《水利建设项目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长住建委发〔202035号)的要求执行。

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区水利局申请竣工验收,验收管理办法参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78号)执行。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红卫水库初步设计投资审定表

      2.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红卫水库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2426

附件下载:

长水发〔2022〕103号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红卫水库初步设计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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