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七星水库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审批〈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七星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长水建管文〔2022〕1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七星水库位于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的石心村境内,水库所在河流属长江水系龙溪河支流,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七星水库保护下游近12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承担了260亩的农田的灌溉。水库坝址处集雨面积0.18km2,总库容13.48万m3,正常库容9.50万m3,死库容1.50万m3。
枢纽工程属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组成。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七星水库于2021年5月鉴定为三类坝。
二、工程除险加固主要措施
原则上同意本报告确定的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洪水标准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1.大坝
(1)坝顶:本次设计将重建主坝和副坝坝顶,拆除原砖砌防浪墙。坝顶采用从下至上分别铺设200mm厚的碎石垫层和200mm厚的C25砼路面,防浪墙采用 C25钢筋砼。
(2)上游坝坡:主坝上游坝坡在原干砌条石上采用碎石和粗砂平整后,再浇筑200mm厚C25砼面板,在高程371.56m处设C25砼镇脚,宽1m,高1.2m。
(3)下游坝坡:拆除原砖砌框格,采用C25钢筋砼重建护坡,并种植草皮,下游坝坡设置梯步。
(4)坝面排水设计:在大坝左、右坝肩与岸坡结合处分别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内空断面尺寸为0.4m×0.4m,采用C25砼浇筑。
2.溢洪道
现状溢洪道位于主坝右坝肩。本次对泄槽段、消力池段及尾水渠段边墙进行加高,采用C25砼浇筑,墙体厚度0.3m,高度0.2m-1.2m。
3.附属设施
(1)本工程在主坝上游坝坡增设水位标尺。
(2)重建下游人行梯步一处。
三、建设工期
七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期6个月。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2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0.9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0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4.57万元,独立费用20.84万元,基本预备费5.87万元,工程占地费1.44万元。
五、工程建设及管理
重庆市长寿区水务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作为七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业主,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任务;重庆市长寿区邻封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工程建设过程中用地协调及建后运行维护管理。
工程建设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长寿区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府办发〔2021〕39号)、《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综合效益的发挥。项目要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完善环境评价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
项目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开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19〕23号)文件要求做好开工备案工作。实施过程中混凝土的使用,严格按照《水利建设项目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长住建委发〔2020〕35号)的要求执行。
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区水利局申请竣工验收,验收管理办法参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78号)执行。
附件:1.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七星水库初步设计投资审定表
2.重庆市长寿区第二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七星水库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长寿区水利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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