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 其他部门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5939/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委政法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区综治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1-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推动开展平安创建、发展社会力量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健康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对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安建设信息化等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对辖区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指导推动区、街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服务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的落实;协助主管部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对辖区的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

参与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长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区委政法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6.23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于2024年开始实行独立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1.53万元,教育支出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6.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1.5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23万元,比2023年增加22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万元,比2023年增加9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4年开始实行独立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1.53万元,比2023年增加131.53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于2024年开始实行独立预算,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

区综治中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7万元,比2023年增加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因公出国(境)的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2023年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4年开始实行独立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暂无购置公车的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4年开始实行独立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1.53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131.5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亚霏  联系方式:023-4066108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