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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9303761/2015-009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5-04-29 [ 发布日期 ] 2015-04-29
[ 标 题 ]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长寿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政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十二届三次、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任务,持续打造“三地一中心”,努力建设“三大愿景”,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势头,圆满地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1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1%,比上年增长1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转贷地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等,减上解市级、转贷地方债券还本等后,全区财力为568,390万元,实际支出完成537,561万元,比上年增长8.4%。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5,7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减上解市级后,全区财力为463,492万元,实际支出完成427,328万元,比上年增长7.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我市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统一编制,区县不单独编制。2014年,在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我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及支出完成情况如下: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征收143,713万元,增长9.48%,完成市级下达计划的110.1%。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81,2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4,89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40,811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征收5,46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收5,19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收4,3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收1,822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实现支出184,604万元,增长18.63%。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8,24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02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638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07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3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59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901万元。
  根据《预算法》以及《重庆市长寿区区级预算监督办法》的规定,下面重点报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3,126万元,加上级补助221,776万元、转贷地方债券11,800万元、下级上解188万元和上年结转33,073万元,收入合计579,963万元。减上解上级11,328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1,600万元和补助下级55,197万元(含社会抚养费结算及专款补助)后,财力为511,838万元。当年实现支出482,412万元,各项结转结余下年支出29,42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5,789万元,加上级补助19,976万元和上年结转38,906万元,收入合计474,671万元。减上解上级11,179万元和补助下级11,532万元后,财力为451,960万元。当年实现支出415,79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6,16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2014年预算执行特点
  1.全力抓收入,圆满完成收入预算。今年以来,为应对我区主导产业持续低迷、房地产以及土地市场大环境不景气带来相关收入回落的不利形势,各收入征管部门一方面不断加大征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坚持依法征收,不收过头税。全区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得以圆满完成。全辖区税收411,960万元,增长14.5%,其中国税收入161,955万元,增长18.5%、地税收入250,005万元,增长12.1%。
  2.着力调结构,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立足我区特定发展阶段,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优环境、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
  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邮政和电信等行业,我区“营改增”纳税人达到633户,平均税负降低9%。落实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向企业减税11,590万元。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登记和证照等3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等9项收费免征期限延长一年,为企业和社会减负26万元。全面清理规范财税扶持政策,营造法治、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
  产业扶持力度加大。落实专项资金4,400万元,帮助中小微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技改研发、新产品开发,进一步激发了民营经济活力。其中发放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创业补助)1,817万元,新发展小型微型企业1096户,带动就业7593人。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9.2亿元,支持环保搬迁,发展钢铁、化工支柱产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安排资金3,499万元,发展商贸物流、金融业等服务业。安排资金756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内外贸协调发展。
  政府平台公司运行平稳。及时拨付政府平台公司土地成本等财政补助资金35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平台公司项目建设和还本付息的资金压力,积极稳妥地推进了重大项目建设,防范了支付风险,保持了各政府平台公司平稳有序运行。
  3.倾力惠民生,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全年财政民生支出35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65%。其中全市22件民生实事中我区12件民生实事全年投入1.4亿元,资金需求按进度全部落实。
  教育事业投入得到保障。全区教育支出93,098万元(公共预算支出85,73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364万元),加上在社会保障科目反映的教师离退休待遇22,082万元,与教育相关的支出达到115,18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安排107,816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20.1%。有力地支持了北城中学、黄桷湾小学、渡舟中心校、黄葛九年制等学校建设,完善了学校硬件设施。提高了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较好地保障了学校运转。及时足额兑现了营养改善、贫困资助、农村高中学费减免、征地农转非资助等民生政策,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区就业及社会保障支出81,887万元。主要是: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6,622万元,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65万元,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拨付社会救助资金24,813万元,用于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城乡重度残疾人员、城镇低收入老年人、征地农转非困难人员等6.5万名困难人员。安排救灾资金3,770万元,齐心抗击“9.13”暴雨洪涝灾害,妥善启动灾后重建工作。安排资金2,193万元支持殡仪馆搬迁。
  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支出61,648万元。主要是:安排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补贴25,041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安排2,781万元,对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安排2,797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35元/人。安排5,12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以及保险缴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推进人口和计生事业的发展。安排5,335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撤并村卫生室建设等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安排248万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人居环境切实改善。切实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持续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筹集资金8,161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需求。安排1,738万元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民新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安排3,000万元用于14个镇场镇路灯、公共厕所等公共功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安排31,365万元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和安保设施建设以及水毁道路恢复工作,方便群众安全出行。安排1,76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安排3,500万元用于长寿湖湖泊治理与保护;安排5,350万元用于桃花河污染综合治理。
  群众文化繁荣发展。安排1,196万元支持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满足城乡居民文化需求。安排288万元面向全区免费赠阅《长寿日报》和长寿手机报。安排27,071万元支持长寿湖、长寿古镇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市品牌及旅游宣传,打造“寿”文化。安排591万元维持体育场馆运行和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功能。
  4.努力促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围绕全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及时兑现各种强农惠农政策,支持扶贫攻坚工作,大力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惠农补贴政策得到落实。拨付资金12,726万元,发放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农机购置、退耕还林和移民直补等,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兑现。
  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壮大。安排2,001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安排6,297万元,用于农业保险、技术推广以及柑橘、蔬菜等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区的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壮大。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亿元,有效推进了病险水库加固、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建设。拨付三峡后续资金2.5亿元,及时发挥三峡后续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安排林业项目资金2,918万元,支持天然林资源保护、林业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农村公益事业有力推进。安排2,325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安排605万元,用于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5.大力推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和区委决策部署,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预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4年6月底,30个政府组成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区财政局公开了本级政府总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整个公开工作总体平稳顺利。
  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得到强化。组织全区5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对截止2013年底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专项清理,及时调整安排支出。通过清理,将历年结余资金1,400万元统筹用于单位其他项目支出,盘活了存量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以账户管理为抓手,将102家二级预算单位新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大力推进公务卡改革,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公务卡全覆盖。
  “三公”经费管控加强。建立“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出台5项“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开展“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2,021.7万元,下降25.6%,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46%。
  街镇财政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对18个街镇的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听取了各街镇对改进现行财政体制的意见和建议。经多次与街镇反复沟通征求意见,数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调整方案,并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开展存量债务清理,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平台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公司资金的管理。全面清理国有闲置资产,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调查摸底。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全年组织实施采购3478件次,节约财政资金4,006万元,节约率11%。发挥投资评审作用,提高评审质量,全年完成评审工程项目333个,送审金额18.7亿元,审减资金1.2亿元,审减率达11.7%。加强部门和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2014年,全区财政保持了平稳运行态势,顺利完成了区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预算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当前财政正站在一个新的关口,面临不少新的情况和新的挑战: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要求加强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严谨性、规范性,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约束意识仍有待增强;国家对债务管控愈加严格,融资发展与风险防控面临巨大挑战。我们高度重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的通知》精神,综合分析全区财经形势,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三次、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全区经济发展预期、全区土地供给计划以及上年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增长3%。
  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财力下沉的原则。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立足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坚持民生事业优先保障,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编准、编实、编细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到位率。
  (一)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22,520万元,比上年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增长4%。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减上解支出、转贷地方债券还本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492,000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492,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50,18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减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后,可供当年安排的财力为471,5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71,5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0万元,支出相应安排300万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1.收入项目预算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22,52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44,974万元、调入资金7,720万元(按照财政部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原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相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29,239万元等后,收入总计504,453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上解上级支出11,743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710万元、减补助街镇支出39,610万元(其中保障性、事务性及激励性转移支付35,200万元,增长17%;农村低保等专款4,410万元)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52,390万元。其中主要重点支出项目是:
  教育支出76,3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营养计划,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改善学生食宿和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师待遇;支持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均衡基础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缓解“入园难”;继续完善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北城中学、临溪中学、临溪小学、菩提小学等学校建设,提升办学实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59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补助政策;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加大就业投入力度,区级投入4,000万元支持职业培训、兑现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医疗卫生支出44,727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补偿资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农林水支出34,94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推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水利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山坪塘整治、人饮安全等工程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龙门桥水库主体工程建设,修复“9.13”水毁工程。加快实施三峡后续项目和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业防疫、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等应急能力建设。
  节能环保支出18,25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清新”、“蓝天”、“碧水”、“宁静”、“绿地”和“田园”六大行动,全面建设“美丽长寿”;继续支持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和龙溪河、桃花河、御临河及其支流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环保搬迁,促进实现绿色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73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实行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继续免费赠阅《长寿日报》和长寿手机报;维护体育场馆运行和支持群众文体活动开展,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科学技术支出8,76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园区企业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加强科技及专利宣传,支持科技创新,实施专利资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25,27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深化平安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基层综治经费保障,支持社会稳定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消防安全和灾害应急救援建设,增强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紧急处置、救助保障等能力,完善社会应急管理。
  城乡建设支出34,84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旧城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缓解部分区域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支持统筹做好城市、小城镇和乡村规划;支持继续推进“两违”和市容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解决场镇饮用水、给排水、市容环卫等突出问题;支持城市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化、专业化、人性化水平。
  工业商业发展支出50,877万元。主要用于:兑现环保搬迁、产业扶持等政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支持长寿经开区建设,积极推进化工、钢铁两大优势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重点产业项目;支持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商贸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交通运输支出9,47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撤并村通达工程建设和国省县道改造,加强公路养护,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兑现燃油补贴、CNG附加补贴以及免费群体公交补贴;支持两湖及道路安全管理,提高群众出行安全。
  住房保障支出38,10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农村C、D级危房改造,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
  预备费支出5,000万元。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安排,主要用于年初无法预计的临时事项以及防灾救灾等突发性开支。
  上述支出未包含年度执行中增加的上级专款补助,在上级专款到位后相应会增加相关项目支出。
  (三)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50,1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45,68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减上解支出后,支出相应安排471,5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0,681万元,农林水支出12,784万元。
  (四)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00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等。支出安排3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国有资本金,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代编,区县不单独编制。在年度执行中,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下达的社保基金征收计划及我区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全区财政要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区”总任务,坚持依法理财,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第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探索以支出经济类科目为主体的编制体系。加大项目储备细化力度,提前做好立项、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结转结余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支出绩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着手准备国库集中支付向街镇覆盖。加强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监管水平。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分类处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确权工作,加强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和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按照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继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5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
  第二,积极跟进税制改革。密切关注中央“营改增”试点扩面、资源税实施除油气煤外其他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房地产税改革和环境保护费改税等各项税制改革,做好税制改革各项测算以及前期准备工作。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新设、扩充、优化、整合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取消违法违规的优惠政策,调整财政支持方式,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财税扶持政策的长效机制。
  第三,加强和改进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限额管理。2015年在市级批准我区存量政府债务余额和2015年政府债务举借限额后,编制2015年区级债务收支调整预算,报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源头防范,严格举债程序,对确需政府举债的新建项目,必须明确资金来源方可开工建设。加强动态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债务风险防范。
  附注:
  1.地方财政支出包含上级补助支出、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因此大于地方财政收入。上年结转专款支出是指上年安排了预算的项目因实施进度等时间原因,在上年未实现支出,需在今年继续实施并实现支出。
  2.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包含全年实际到位的上级补助支出22.2亿,而2015年预算草案只包含了年初能预计到的上级补助14.5亿,所以小于2014年实际执行数。年度执行中在上级专款到位后会增加相关支出。
  3.政府支出分类体系:政府支出分类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两种方式。前者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说明政府的钱用到哪个方向,比如教育、农林水利、交通等。后者是按具体用途分类,比如是发工资,还是办公费或是买设备等。
  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类级科目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如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款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项政府职能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工作,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下的“人大事务”;项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所发生的具体支出事项,如“人大事务”款下的“人大会议”。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9类,款级科目是对类级的细化,比如商品服务支出类下的“办公费”、“会议费”等。
  4.按支出功能分类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均统一集中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教育支出相应科目中反映。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在功能分类科目中主要体现在行政运行、事业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科目。
  6.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在具体用途上包括为实施项目开支的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等专项消耗性经费以及大型购置、基本建设、个人和企业单位补贴等。
  7.行政运行:是反映行政及参公单位基本支出中除离退休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之外的人员经费和除培训费之外的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反映行政及参公单位项目支出中未单独设置科目反映的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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