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1MB0T34936A/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菩提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6-01-23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菩提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区政府授予的职权。
一是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单位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街道办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辖区社会经济发展。
三是负责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导村社区党委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社区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反映居民、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是负责本街道的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执法等工作;负责和协调辖区内环保、绿化、爱卫、森防、排洪、排污等及其他城市管理工作。
五是负责街道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司法、信访、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七是负责街道优抚、社会救济、残疾人就业等各项社区服务工作。
八是负责街道武装、征兵和加强民兵组织工作。
九是负责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
十是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菩提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综合办事机构: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设置4个内设机构: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共有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47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7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4.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34.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47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7.58万元,教育支出3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4万元,农林水支出343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4.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93.0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1.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5.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5.11万元,比2025年增加23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23万元,比2025年增加19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署办公,运行经费预算调整;项目支出2851.88万元,比2025年增加41.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主要用于支持村社区运转和日常工作开展。
我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5年减少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厉行节约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2025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零部件老化导致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51.19万元,比上年增加24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署办公,运行经费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51.88万元。其中:一般项目21个,涉及资金2851.88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