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0T34936A/2025-0002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菩提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3.负责产业培育、产业项目储备、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招商、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 技术推广、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等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等事务性工作。
6.办理基层智治系统交办转办的流转事项和多跨协同事项。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立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为菩提街道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190.84万元,支出总计1190.8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0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及项目经费的适度追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90.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0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及项目经费的适度追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0.8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90.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0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及项目经费的适度追加。其中:基本支出1137.84万元,占95.55%;项目支出53.00万元,占4.4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紧凑,资金执行效率较高,年末无资金结转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0.8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0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调增及项目经费的适度追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0.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5.44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追加的部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82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和需求,对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合理追加,同时人员经费也因政策性调整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8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5.44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增加以及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追加的部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82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和需求,对部分项目经费进行了合理追加,同时人员经费也因政策性调整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紧凑,资金执行效率较高,年末无资金结转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75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对该项预算进行调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参加各类与业务相关的教育培训活动,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12万元,占14.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3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投入进行了适度增加,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就业扶持等相关支出,以保障职工权益和促进就业工作开展。
(3)卫生健康支出54.80万元,占4.60%,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卫生健康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未作调整,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以确保职工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4)农林水支出902.18万元,占75.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0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和需求,对农林水相关项目经费进行了合理追加,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态保护、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及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方面,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5)住房保障支出54.00万元,占4.5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保障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未做调整,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8.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8.04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主要系政策性工资调增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23.65万元,具体涵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9.5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2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长主要系办公费用、差旅费用等随着业务开展而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其中办公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物品的采购,差旅费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邮电费则涵盖单位电话费、网络费等通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农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在街道办事处本级列支,故支出为0。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农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在街道办事处本级列支,故支出也为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在街道本级列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29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增加了单位人员参加各类与业务相关教育培训活动的频次和范围,以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课程费用、教材资料费以及参训人员的差旅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霞 023-8188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