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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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3935/2020-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葛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镇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编制财政年度决算。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种粮直补、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乡财县管”和“村财代理”会计核算业务工作。

 (四)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购置、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负责镇村两级债权债务清收及化解工作。

(五)贯彻国家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车管理使用规定。监督本地范围内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二、基本情况

  葛兰镇幅员面积119平方公里,辖21个村,1个社区,现有常住人口3.2万人,户籍人口7.53万人。

  2019年年末财政供养人数196人,其中1、在职人员96人(行政4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47人);2、退休75人;3、临时工人员22人(驾驶员5人,城管人员2人,协警等人员10人,农机站1人,福利院4人);4、大学生村官2人;志愿者1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689.66万元,支出总计6,689.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42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加大民生投入,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68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42万元,增长13.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9.6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68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42万元,增长13.15%。其中:基本支出2,062.33万元,占30.83%;项目支出4,627.32万元,占69.17%。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89.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7.42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加大民生投入,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58万元,增长3.16%。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58万元,增长3.16%。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1.54万元,占24.81%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13万元,占0.71%。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88.46万元,占46.82%。

  (4)卫生健康支出170.39万元,占3.08%

  (5)节能环保支出63.68万元,占1.15%。

  (6)城乡社区支出19.68万元,占0.36%。

  (7)农林水支出1,138.39万元,占20.59%。

  (8)住房保障支出137.40万元,占2.4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77万元,增长10.53%。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9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87万元,增长37.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6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83万元,增长109.88%,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费。本年支出1,16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83万元,增长109.88%,主要原因是全额用于城镇建设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86万元,增长33.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3万元,增长12.61%,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维修坏损支出大。

  公务接待费1.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我单位检查、调研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3万元,增长77.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接待上级检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4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1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45万元,增长40.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是人大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4万元,增长71.87%,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培训人员较上年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垃圾清运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6.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9%。主要用于采购工程和服务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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