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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街道办事处的党建工作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党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街道人大相关工作;负责街道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2.履行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配合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建设施工单位维护施工秩序。

3.履行街道办事处的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制定辖区社区建设发展计划,不断建立、完善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组织兴办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及文化、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科学普及相关工作。

4.履行街道办事处的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服务,全方位联系服务负责的楼宇、企业和项目,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老旧楼宇改造和物管水平提升;负责政策宣传落地,做好政策申报和业态调整;负责经济运行监测,承担楼宇经济和部分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工作;配合部门履行属地协管职责,长效治理辖区楼宇周边环境。

5.履行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治理工作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居住的外来人员及其房屋出租户进行综合管理;负责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履行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1.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

2.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3.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4.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5.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

6.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7.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8.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146.74万元,支出总计7146.7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67.68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项目预算减少1544.44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146.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67.68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收入减少154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6.7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146.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67.68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支出减少154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2.32万元,占51.1%;项目支出3494.42万元,占48.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146.74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67.68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项目预算减少1544.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1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32.4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项目收入减少80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9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部门项目预算以及对年初部门项目预算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1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32.49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项目支出减少80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9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部门项目预算以及对年初部门项目预算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6.62万元,占2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6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参公人员预算调减。

(2)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2023年基层平安法治建设奖补资金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26.93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参公人员预算调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45万元,占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25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预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138.83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8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参公人员预算调减。

(6)节能环保支出212.37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3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2024年凤城街道钢渣转运处置费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预算。

(8)农林水支出3639.01万元,占5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24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中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新增2024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130.28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5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参公人员预算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2.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4.2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1.72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2024年临聘人员工资纳入人员经费预算列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年度考核、社保缴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38.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5.04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36.2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35.18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凤城街道古佛河(望佛山庄-七一桥)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三峡后续工作项目预算收入减少。本年支出536.2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35.18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凤城街道古佛河(望佛山庄-七一桥)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三峡后续工作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2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年中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2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降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2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年中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2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降低以及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次数,精简会议规模,利用数字化平台创新会议管理机制,实现“多会合一”,提高会议质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03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培训规模,优化培训计划、培训方式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6.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部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0.9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指挥中心维修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8.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01.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98.1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 %。主要用于采购三峡后续工作项目等工程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494.42万元。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 涉及资金15万元。我单位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凤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财税统计岗:023-4025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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