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渡舟街道办事处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关简介 >机构职能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 - 机构职能(2024年版)

日期:2024-01-28

一、单位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渡舟正街403号

二、联系电话

023-40420066

三、办公时间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四、街镇简介

渡舟街道位于长寿中心城区以北,国道G50、渝长高速复线、北城大道、渝利铁路、渝万铁路贯通境内,街道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是区委、区政府划定的北部新城建设的主战场。

渡舟街道于2009年10月22日撤镇设街道,2015年12月进行了区划调整,现幅员面积50.4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563.4公顷,辖13个村,4个社区,户籍人口4.31万人,常住人员6.5万人。街道党工委下辖30个党组织,其中:1个社区党委、19个村(社区)党支部、8个非公党支部、1个机关支部、1个退休支部。

近年来,渡舟街道先后荣获“重庆市文明村镇”、“重庆市级卫生镇”、“重庆市级卫生单位”、“创全国文明镇先进镇”、“重庆市道路建设先进街镇”、“五好街镇党(工)委”、“经济综合考核五快街镇”、“商贸流通先进镇”、“重庆市精神文明单位”、“重庆市安全社区”等荣誉称号。  

五、职能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街道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人事、机关事务、考核、党风廉政、巡视巡察、效能建设、党内法规、保密、修志、民调、编制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党务、组织、宣传、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统战、政协、关心下一代、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职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统计、投资促进、工业及信息产业、商贸、大数据、发展改革、粮食、电力、天然气供应、邮政、通信等职责。

(四)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统筹负责民政、卫生计生、疫情防控、文化(主要是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法制、信访稳定、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区、防邪、禁毒、“反诈”、户籍管理、铁路安全管理等职责。

(六)规划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两违、定销房管理,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人防、等职责。

(七)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内审、金融、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等职责。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公路建设、防汛抗旱、森林火灾等应急抢险指挥救灾等职责。

(九)街道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实施的督促、检查;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做好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联系,以及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

(十)街道纪工委:统筹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二)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对社区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社会事务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教育、体育、信息、文旅、广电、精神文明、文明长寿建设、民宗侨台等工作。

(十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保障、社保医保、养老保险、就业与再就业等工作。

(十五)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

(十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市容环卫、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负责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

(十七)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村自来水、移民、科技、科协、供销、农经、农机、农电、乡村振兴、扶贫、气象等工作。

(十八)建设与环保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