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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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7453115590/2020-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渡舟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职责;

3.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4.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5.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6.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7.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8.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承担消防管理工作任务。

9.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实施的督促、检查;承办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做好本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联系,以及区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

10.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人大办公室单独设置,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三)单位构成

渡舟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7个: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2019年度未单独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长寿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街道新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变更为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变更为平安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变更为党建办公室。原渡舟街道财政所注销,成立街道财政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渡舟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变更为渡舟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原渡舟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变更为渡舟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新成立事业单位: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渡舟环保所注销,新成立渡舟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畜牧局派驻渡舟街道畜牧兽医站的职能职责、编制、人员整体对应划入渡舟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职责整合后,原畜牧站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纳入我街道统一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243.34万元,支出总计4,243.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8.84万元、增长15.8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2017-2018年度的街镇违法建筑整治经费;二是因机构改革畜牧站人员的划转,增加了人员经费;三是增加了对“四类人员”的住房安全保障经费。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24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8.84万元,增长15.8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2017-2018年度的街镇违法建筑整治经费;二是因机构改革畜牧站人员的划转,增加了人员经费;三是增加了对“四类人员”的住房安全保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3.3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24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8.84万元,增长15.8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2017-2018年度的街镇违法建筑整治经费;二是因机构改革畜牧站人员的划转,增加了人员经费;三是增加了对“四类人员”的住房安全保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248.45万元,占52.99%;项目支出1,994.89万元,占47.0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43.3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8.84万元,增长15.8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2017-2018年度的街镇违法建筑整治经费;二是因机构改革畜牧站人员的划转,增加了人员经费;三是增加了对“四类人员”的住房安全保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2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畜牧站人员的划转,增加了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2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畜牧站人员的划转,增加了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9.95万元,占43.8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17万元,占0.9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3.80万元,占31.3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56.97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52.36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6)农林水支出482.51万元,占12.9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292.94万元,占7.8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3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35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畜牧站人员的划转,增加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绩效工资、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5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44万元,增长38.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里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2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5.72万元,增长1,143.41%,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2017-2018年度的街镇违法建筑整治经费;二是增加了对“四类人员”的住房安全保障经费。本年支出52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5.72万元,增长1,143.41%,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2017-2018年度的街镇违法建筑整治经费;二是因机构改革畜牧站人员的划转,增加了人员经费;三是增加了对“四类人员”的住房安全保障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2万元,下降39.7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与上年持平。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3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应急保障、督查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2万元,下降40.5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服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61万元,增长41.84%,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对部门进行了整合,新增加了1个行政部门和3个事业部门,新增加了畜牧兽医站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幅较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20.23%,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脱贫攻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导致本年度会议费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0.13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工作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48.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4%。主要用于采购物业服务、运维服务、公路建设项目采购和场镇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采购。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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