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寿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做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渝委发〔2020〕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发展的现状及实际需要,我区编制的《长寿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详见附件)已经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8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寿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关于《长寿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的政策解读
《长寿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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