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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起草说明

日期:2025-04-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加强长寿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23106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建成区用地现状制定本方案,现就本方案作以下几点说明:

(一)依据的主要上位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3.《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二)划分情况

长寿区共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25,面积合11.98方公里。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长寿府办发〔202290执行,其中,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临街建筑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街道有凤城、菩提、渡舟、八颗、晏家、江南、新市七个街道。

   (三)管理要求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八条等规定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规定执行。重点对加强噪声源头防控、加强工业噪声管控、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加强交通运输噪声管控、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控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康老师

                职  务:大气科负责人

      联系电话:40460016


重大决策意见征集: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长寿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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