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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咨询培育服务企业项目的函

日期:2023-04-21


各有关单位:

助推高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及培育服务我中心拟采购企业培育服务项目。为公平、公正开展采购工作,合理确定采购限价,现特向在该领域经验丰富、资质齐备、技术实力较强、人员配备充足的单位进行询价,望予以回应为盼。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采购企业培育服务项目。

二、项目工作内容

实地走访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的企业培育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培育项目:企业升规、“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企业创新中心、数字化车间、著名商标、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企业、发明专利、科学技术成果等。

三、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报价要求

1.在询价回应函中报出总价。

2.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各项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如:工资、劳保、医疗、保险、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管理费、资料费和服务费等)以及所涉及的材料、机具、知识产权、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3.请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各单位于2023年4月23日18:00点以前将《询价回应函》(见附件1)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1228995852qq.com。

询价完成后,我中心将启动采购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参与采购投标,此函。

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13629734226

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询价回应函

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我方收到重庆市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关于咨询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购买企业培育服务项目费用的函》,经认真研究,决定对此做出报价回应。

1、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现对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报价文件电子扫描件壹份。

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函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4、我方理解,本次报价不作为正式采购的最终报价,仅作为限价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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