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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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1965XH/2020-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8-18

重庆市长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日常工作;

2.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承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指导工作,牵头跨部门审批业务流程再造和运行协调;

4.负责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对经允许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窗口(分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

6.负责对区政务服务平台及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负责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对反映事项进行研判、交办、督办、办理反馈和考核,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职能转变协调科、督查科、基层指导科。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将相关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本部门不涉及单位合并、划转,故2019年上年数不含其他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在年度执行中无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83.2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3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8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37.18万元,教育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住房保障11.2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3.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22万元,比2019年增加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6万元,比2019年增加3.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4.62万元,比2019年减少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压缩开支,主要用于保运转的水电、维修、物业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管理、窗口人员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一致。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05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费有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所有政府采购预算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概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4.62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10个,涉及资金474.62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英哲,联系方式:023-4040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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