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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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53849Y/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招商投资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重庆市长寿区招商投资促进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2.负责组织研究国(境)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统筹市区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库,统筹管理区级重大招商项目。

4.负责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市内外、国(境)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5.负责推动与市外、国(境)外有关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

6.融入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建立产业招商专家库和智库联盟。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7.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建立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招商引资秩序。

8.负责指导全区招商投资促进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长寿区招商投资促进局负责利用内资、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推进相关工作;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承担政府间的区域合作、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工作。

(2)与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长寿区招商投资促进局统筹指导全区实施国家对外援助业务工作;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负责对接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全区实施国家对外援助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政事务和议定事项督查督办;负责资产财务和组织人事管理;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及机关印章管理;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的督办、督查和协调工作。负责重大招商接待活动、机关综合性会议组织及会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信访、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群团等日常工作。

2.综合效能科。牵头负责全区招商投资促进的考核评价工作。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察督办。负责汇总分析、跟踪管理、通报发布全区招商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动态信息。负责指导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局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局综合性材料起草,完成全区阶段性工作。

3.规划促进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国内外、区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建立产业招商专家库和智库联盟。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收集、筛选和确定区级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区级重大招商项目。落实区县、市级部门和相关平台招商投资促进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市级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区内招商引资秩序,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利用内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推进及贸易促进有关工作。

4.招商合作科。负责统筹开展内外资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建设招商投资网络,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区级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协调、组织、举办本区重大招商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区内有关平台、企业参加国内大型展会及其宣传推介工作。负责推进与市内外、国(境)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推动与市外、国(境)外有关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联系局驻点联络处。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属事业单位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以前,我局主要职能职责分为两大板块:一是统筹协调全区聚商选资工作;二是统筹协调全区外经外贸行政管理工作。

2019年3月机构改革以后,我局对相关职能职责进行了整合,全区外经外贸行政管理工作由区商务委负责,我局承担投资促进、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等行政职责。具体包括: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国(境)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招商项目;负责推动与市外、国(境)外有关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招商投资促进队伍建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41万元,支出总计6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32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收支下降,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项目经费收支。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32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收入下降,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一般性项目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8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32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下降;二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招商活动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61.04万元,占56.32%;项目支出279.96万元,占43.6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基本上完成了所有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5.1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92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收支下降,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项目经费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外出招商活动减少,项目支出经费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35万元,下降15.37%。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收回一般性项目经费36.9万元,二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招商活动减少,项目支出经费收入减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51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外出招商活动减少,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35万元,下降15.37%。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收回一般性项目经费36.9万元,二是受疫情影响,外出招商活动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3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相应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37万元、津贴补贴34.98万元、奖金72.84万元、绩效工资44.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4万元、住房公积金29.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8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奖)0.01万元。公用经费4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92万元、水费0.34万元、邮电费4.29万元、差旅费1.14万元、培训费1.38万元、工会经费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69.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所需的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今年外出公务活动减少,使用公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2万元,下降70.33%,主要原因:一是新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的旧车低,二是今年外出公务活动减少,使用公车减少。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6.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长考察调研的其他部门、接待来长考察企业,外出拜访企业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6万元,下降63.88%,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非必要的公务(商务)接待活动,二是受疫情影响,接待来长考察企业和外出拜访企业减少,公务(商务)接待活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8万元,下降43.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非必要的公务(商务)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年末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4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7.95元,车均维护费2.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3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04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老旧,本年度新购置一辆公务车辆。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2万元,上升104%,主要原因是今年参加了进博会。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27.37%主要原因是严控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79.96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2个,涉及资金279.9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4066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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