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90106M/2021-0019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9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相关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建村函〔2019〕200号),着力提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的效率和准确性,我委编制了《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能看懂、易操作的原则,因地制宜细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开展基层技术人员培训,确保上岗人员能看懂、会操作。
《技术导则》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市住房城乡建委村镇处。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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