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落实 >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 索引号 ] 11500221MB1990106M/2021-00204 [ 发文字号 ] 长住建委发〔2021〕9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131号)精神,结合各街镇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及暴雨洪灾自然灾害动态新增的情况,现将2021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灾因病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共计35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详见附件),确保全部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二、补助标准

C级危房改造补助0.75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3.5万元/户,无房户新建房屋补助3.5万元/户。

、工作时限

各街镇及时分解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20201120日前完成改造建设工作,1220日前竣工验收,1230日前搬迁入住新房并完成旧房拆除在农村危房改造期间务必做好过渡期间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一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在危房中

、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握农村危房改造原则。各街镇严格核实农户身份信息,住房及居住情况,严格把握农村危房改造的基本条件,严格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改造对象情况,同时也要确保符合改造条件的一户不漏。各街镇要牢牢把握这个总体原则,再次深入调查核实农户基本信息,建立“一户一档”信息基础资料。

(二)加大农户改造信息公示力度。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危房改造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剔除改造对象,对遗漏的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及时增补纳入改造对象。

(三)做好信息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各街镇对实施危房改造和新建住房的农户建立台账做好一户一档的资料收集和核实工作。

(四)强化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

1.各街镇要严格执行建筑标准。坚持既保证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贫困群众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注重满足通风、透气、采光、等基本要求D级危房改造(含无房户新建住房)要我区现行规定严格控制建筑面积,防止面积超标。严格按照《长寿区农村C级危房改造技术导则》《长寿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技术导则》、《长寿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标准图集》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强化质量安全巡查和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施工期间,各街镇要逐户逐项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查。要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施工单位和工人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在改造和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确保住房安全保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实施住房安全保障动态调整。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每月新增名单重点做好暴雨洪灾等自然灾害损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摸排,结合本街镇本区域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长期保障农户住房安全。各街镇要根据“区、镇、村、组”四级联动机制,每月新增名单进行及时调整,更新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台账对于后续动态新增的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可以动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并报我委备案。

)加大危房改造督查考核力度。根据区政府要求,将组织督查组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进度缓慢的街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范围,提高考核比例分值,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附件:2021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表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9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