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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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3-04

区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及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根据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落实法治责任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主要领导定期开展办公例会、党委会,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民生实事紧密结合,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了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开会学习1。通过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APP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片进行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并完成培训,同时选派9名干部参加并完成党校主体班、科干班等培训。三是深化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更新我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著作、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学习内容。

2.推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首要责任主体,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行业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行业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压实领导责任。

(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必经环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确保文件经集体审议决定;坚持动态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填报维护“一表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更新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二是加强法制审核。明确法制科为合法性审查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回复合法性审查11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4件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完成法制审核。积极办理司法建议1,按期回复。三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申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建立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顾问律所实地考察,择优选择顾问,2025年法律顾问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顾问人数至3人,含律所主任一人,精通行政、民事领域律师各1人,实行一年一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问题、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方面的“智囊团”作用。截至10月,法律顾问提供日常业务指导50余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会议并提供法律支持3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回复法制指导11件,行政执法法律咨询6次,司法建议回复指导1件。

3.开展干部培训,强化队伍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每年必训、定期轮训的必修课,激励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提升能力。一是严格执行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度培训时长的要求,完成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和考试,6邀请法律顾问、专职律师科室业务骨干通过交流执法技巧和经验、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同时积极对接市级处室,接受质量、安全、设计等对口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二是订阅普法资料,在委系统动态更新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转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减轻处罚清单(第一批)》,按规定完成年度法治理论考试,保障参考率和通过率。三是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动态开展新进人员和换证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完成通用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办理执法证11人,注销执法证4人,更新执法人员台账。四是依法复议和诉讼。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积极出席应诉、复议。2025年办理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4.深化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参加普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民法典、全民反诈、禁毒、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面向社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资料约1500余份,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二是按照2025年长寿区普法工作要点》《2025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申报表》要求开展了宪法、监察法、民营经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三是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法治化建设,构建普法+技能双轮驱动治理体系。在法治能力提升方面,创新实施分层分类培训模式,组织物业管理协会开展专题普法活动3场,覆盖《民法典》《消防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8部法律法规,累计培训物业服务企业314家次,参训人员达800余人次。在宣传矩阵构建方面,建立部门联动+企业主责+业主参与宣传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宣传要求,全面开展网络安全和反诈、疫情防控、垃圾分类、消防安全、平安建设等法规宣传,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立体化渠道开展宣传:线上利用业主微信群每日推送普法短视频;线下在小区设置法治宣传栏;针对消防安全、反诈防骗、垃圾分类等热点问题,制作发放宣传海报1500余张,开展应急演练26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参加“法治大讲堂”广播专栏征文普法活动,根据活动要求,明确联络员,结合工作实际,按时完成稿件报送,成功宣讲了“了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如何使用”专题。同时,广泛动员委系统职工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普法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参加评选活动,积极投稿。五是强化普法经费保障。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进行预算编制,经费使用严格管理、专项列支,及时划拨、足额到位。

(三)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质效

1.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区住房城乡建委于2024年6月撤销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原执法支队编制全部划入区住建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并入服务中心综合科,承担执法工作。一是对住建领域未划转170项行政执法事项,开展项目巡查1706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190份,局部停工通知21份,督促整改隐患1746条。简易程序执法案件103件,罚款7.22万元一般程序立案4办结1件,罚款0.5万元。二是“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已涵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排水管理、物业管理、勘察设计等领域,结合“信用+执法”涉企监管改革相关要求,对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督检查,开展涉企检查30余次,行政检查“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为100%,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执法效能与经营主体获得感实现双提升。三是创新监管模式,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大力推行“智慧工地”分级建设,通过实名制、视频监控等系统接入管理平台,实现人员履职、安全、质量、工资支付等关键环节的非现场监管,推动执法向信息化、数字化、高质量转型。落实差异化监管,对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分级分类实施检查,破解“监管缺位”与“过度干扰”并存的困局。推行柔性执法,严格执行《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减轻处罚清单(第一批)》,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采用事前交底、事中检查、劝导教育、约谈警示、责令改正等非强制性手段,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2.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集中学习《重庆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条例》《重庆市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工作规则(试行)》,在“执法+监管”系统就第一批划转事项进行认领,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负责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调解和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同划入机关交流衔接,对实施划入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业务培训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执法不断档。与区城管局召开多次会议沟通协调具体实施事宜,提供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裁量基准,派员对划转事项执法开展培训指导。协同执法采取现场共同办理和线索移交方式灵活配合,办理过程中加强沟通指导,已协同办案和移送违法线索共615条,协同区城管局办理排水类案件2起,建立问题台账7件,总结正反面典型案例4个,与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召开2次办案交流会议,执法办案指导1次。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配套机制,明确法制审核、信息公示、案卷管理等要求。坚持“审办分离”原则,法制科承担法制审核职责,确保普通程序案件100%经法制审核,长期聘请3名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支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普通程序案件裁量均经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处罚公平公正。聚焦制度建设,建立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置制度等机制,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4.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专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印发《区住房城乡建委涉企执法专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承办的工作专班,成立3个工作组,组织相关区级部门、国有企业召开了政府投资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按照项目类别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纳入自查线索14条,建立问题台账7件,总结正反面典型案例4个,推动整改走深走实。

(四)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1.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一是城市更新进一步提速。完成2024年城中村项目改造1242户。长寿区-桃花新城片区名片成功入选重庆市首批美丽区县城标志性特色风貌名片2024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完工,二期工程完成95%,涉及562栋房屋、124.84㎡,惠及15466户居民。二是城市路网格局持续优化。两江新区至长寿区快速通道建设长寿段形象进度53%,晏家隧道累计开挖3430、龙门桥隧道及经开区隧道左右洞实现贯通2条断头路实现贯通,3条断头路5条市政道路有序推进。三是城市宜居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建排水管网项目10个,污水管网项目5个,阳鹤片区排涝调蓄设施项目一标段完工。完成雨水管网建设9.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11公里,三、四级结构性缺陷改造635处。办理能效测评建筑53栋、25.84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100%。高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审查7个,总规模21.51。四是智慧城市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完成“渝悦·安居”等9个市级重点应用三级贯通,实现应贯尽贯。推进地下管线数字孪生平台搭建,提前完成4类管线2669公里矢量数据100%归集率目标任务。

2.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改革工作,“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强资质审批,新增资质企业22家,招商引资规上企业5家。优化施工许可审批,办理施工许可86件,实施竣工联合验收事项“一口受理”,竣工联合验收35件。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排查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等问题266个并督促整改,形成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和“红黑榜”名单。组织属地街镇、社区对物业企业“三亮三即时”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实现全区住宅小区“三亮三即时”全覆盖。二是行业安全防护底线进一步筑牢。整治城镇房屋外墙安全隐患1041栋,整治率达100%5745栋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全部整治销号。疏通管网堵塞71处,应急抢险91次,拆换井盖835套,拆换水2372套。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项目巡查1706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190份,局部停工通知21份,督促整改隐患1746条。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26项,验收合格25项,不合格项目已重新申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项目9项,验收合格9项,合格率100%

3.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完成泽京铂宸等3个“保交房”项目624套已售住宅交付销号。举办第151617届房交会,商品房销售面积7.56,成交金额4.26亿元。推进立体绿化高品质住宅小区建设,现有桃李书院等四代住宅项目3个,已售108套,去化率43.55%公租房配租率86%,保租房出租率25.5%。完成住宅电梯加装更新80部,发放补助560万元。二是乡村建设发展进一步加快。成功申报凤城街道走马村为市级传统村落完成长寿湖美丽宜居示范乡镇项目美食街、停车场改造,建成石堰镇“湖畔橘乡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但渡镇未名村集中连片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竣工投用。

(五)强化多元调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稳定形势整体可控,矛盾主要集中在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引发参建方群体信访、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不相符合等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收到群众反映事项480余项,均按期进行了回复,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5批次共计82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办理。房地产领域,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和统筹协调工作,引导开发商、施工方依理依法反映诉求,做好保交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物业领域,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物业服务履约、公共收益管理、维修资金使用等关键问题持续发力,建立推广“三亮三即时”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督促物管公司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抓好正面典型选树和反面典型曝光。对开展整治行动迅速、服务履约到位的物业企业和项目,积极推荐上报评先评优,作为红岩先锋物业、美好家园进行培育激励。对违法违规、服务低劣的典型案例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做到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民工工资领域,聚焦项目开工前、施工中、竣工验收前三个关键环节,在重点时段开展排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一金三制”长效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压实建设各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抓好工资专户“双制”落实。对工资专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双制”开展全覆盖检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在建项目工资专户“应建尽建、应发尽发”,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政策制度完善不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监管点多面广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监管、城镇排水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有关管理制度,提升物业品质、强化行业安全、优化城乡风貌

二是‌普法力度加码不够。对企业、群众普法多采用传统形式,针对建筑工人、物业从业人员等群体的精准普法覆盖面有限

三是“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深化不够。执法事项划转后,与城市管理局之间管理与执法界限还不够明晰,移交线索证据材料标准与协同配合机制磨合不够。大环境下低价中标项目多,项目建设管理质量波动大,严峻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下管理与涉企检查减少频次之间适应性调整不够。‌执法能力不均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参差不齐,部分案件办理存在程序不规范、证据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依法‌决策法治意识提升不够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的实操性需提升,需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提供法律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全会部署,以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为重点,以改进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推动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更大突破。

(一)全方位推进普法活动做深做广,继续加大普法覆盖,提升执法水平。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搭建与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沟通桥梁,着力解决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方式单一、持续性不足、缺乏长期稳定的规划和持续推进机制的问题。邀请法院行政庭法官、资深律师、上级业务骨干授课,围绕新修订法律法规、典型执法案例、证据审查标准、自由裁量权基准等难点进行深度解读,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已发生的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复盘式”研讨,剖析根源,总结经验,解决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业务生疏,难以形成独立、深入的执法技能和审核判断能力的问题。

(二)全链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优化内部执法机制,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监督”系统应用督促,提高执法工作人员能力和素养,加快适应“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新的执法工作形势。依托数字化监管平台,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切实落实“无扰企”服务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部署做实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政府投资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三)全流程落实我区法治规划。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运用“非现场监管”等新型模式,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效与公信力,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确保法治规划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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