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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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年度任务分解,区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开展工作,取得一定实效,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方面

1.行政执法方面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长期以来,我委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法程序,作为不断提高我委依法行政水平的关键。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调查询问过程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因建筑执法涉及金额大,对企业影响大等特点,我委所有一般程序行政执法均通过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后决定的流程。2020年度,我委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方面,2020年度在建工程累计152个,共检查工地1180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348份,隐患整改意见1508条,发出局部停工通知书15份,停工意见52条,简易处罚172次,罚款11.47万元,项目经理扣分46次,共计140分。正在申请市级智慧工地3个,扬尘示范工地10个。突出开复工期间“防疫情、保安全、促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做到安全生产“五到位”。

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方面,落实日常监督巡查及专项检查,开展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等,发出质量隐患通知书76份,现已整改,对14名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共计63份,全区在建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狠抓过程控制,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结构、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实体的质量、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一般程序执法方面,2020年度,一般程序立案20起,包括安全方面9起,质量方面4起,市场行为方面5起,其他2起。处理案件22起,做出处罚决定17起,罚款50.3725万元。有效打击了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不按图施工、负责人不履职、安全意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建筑行业秩序,营造了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2.城市房屋征收方面

坚持依法征收、公平补偿,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拆迁行为。一是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合法合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原则,采取“两只脚”走路——积极应对涉法涉诉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尽力与被征收人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积极稳妥推进晏家城市征收工作。2020年,先后参加办理行政诉讼(一审、二审)40件次,全部胜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套。接访300余人次。代区政府起草回复《依法履职申请答复书》20件次,书面回复信访35件,开展各类调查20余次。二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征收”的征收理念,在征收工作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多措并举,房屋征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多方努力、通过思想疏导,政策宣传,推进晏家征迁遗留问题部分信访老户顺利签约。

3.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普法方面

2020年,按照要求对区住房城乡建委印发或代为拟稿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定期清理工作,对《重庆市长寿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长寿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严格按要求印发了两个文件,对拟废止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人民防空宣传、节能宣传、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世界环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物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向建筑从业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社会大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编印《住宅小区常见问题及政策解答宣传册》、修订《长寿区住宅小区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常用法规文件汇编(第四版)》,通过向社区、企业、物业、居民发放,加大政策宣传;邀请专家对全区各街镇、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项目主管等专题培训,着力提升住宅物业服务质量。加大房地产管理、公廉租房受理解释及宣传工作。

(二)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改革方面

2020年,我委将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历史使命来抓,切实增强全委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通知》有关要求,我区认真开展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有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减环节方面

一是将项目投资备案环节与用地规划许可环节合并。二是优化供排水环节,明确将供排水压缩成两个环节,即供排水现场踏勘审核和接受供水、污水检测并获得连接服务。三是将联合验收改简易验收,取消消防、人防、工程档案、水、电的验收和备案,取消建筑能效测评以及建设管理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竣工规划核实通过后,建设单位可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文书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四是取消消防、人防设计审核确认、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现场踏勘,豁免水保、环评手续。五是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工程不需办理备案、规划、施工、占路、掘路、伐移树木等手续。六是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等级情况,要求监督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差别化监管。

2.减时间方面

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由8日压缩至5日,施工许可证办理由5日压缩至2日,施工图审查时间不超过5日。

3.减费用方面

取消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理手续;供排水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费用“三零”服务,外线建设由供排水单位负责建设,费用进行政府补贴;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由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取消强制监理,纳入改革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可不委托监理,质量安全技术检查由建设单位内部工程师承担。

4.实行一窗办理

依托“渝快办”,依托网审平台上搭建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涉及改革范围的建设项目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审批平台,实现一口受理,数据共享。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还设立了“小型建设项目”窗口,小型建设项目办理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接件、办理、发件,大厅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全程帮办“一站式”服务。全年共有10万吨高磁感取向硅钢(二期)工程等17个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按照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有关政策办理了相关手续,企业反映良好。

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一)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主要领导定期开展办公例会,部署民生实事,严格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将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每年必训、定期轮训的必修课,激励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2020年安排单位干部参加区委党校组织的轮训3人次,公职人员通过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APP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等方面开展学习。重视普法宣传学习,通过12.4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学习活动,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政策法规。

(二)加强民法典学习

2020年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普法微信公众号,普法网学习《民法典》,参与民法典答题,向委干部职工发放民法典50余本。力求工作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契约精神,尊重和保护隐私权,加强依法履行各种合同义务和政策承诺的意识。

(三)强化法治意识

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与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确保委领导全部参与旁听庭审,积极参与2020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委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年度考试均合格。选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提供行政执法参考意见等事项,每年向我委提供房屋征收、行政执法、合同纠纷等法律意见130余次,邀请法院、司法等单位专家研究物业大修基金使用、政府信息公开、城市房屋征收、工伤工亡信访稳定等相关涉法事宜,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和专家在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虽然区住房城乡建委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对于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矛盾纠纷依然突出,房地产领域、房屋征收领域,民工工资、物业管理领域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不够,矛盾纠纷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规定的执行不够规范,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对标对本严格细化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对策,加强协调解决力度,引导依法维权。

(二)聚焦城市更新,全力推进城市品质提升

制定2021年城市行动工作要点和年度计划,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内联外畅,力争全面开工建设两江新区至长寿区快速通道等项目。突出生态宜居,缓解出行难、出行堵,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同步推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2025年规划。做好城市排水管理,编制“十四五”排水建设规划。

(三)聚焦住有所居,全力保障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已供地开发进度,保障商品住房有效供给。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好保障性住房管理,积极推进人才安居保障工程,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四)聚焦乡村振兴,全力做好村镇建设

抓好小城镇建设,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危房纳入改造范围。

(五)聚焦规范提升,全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办理建筑许可改革,落实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改革措施。进一步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办件操作行为。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现场行为。大力支持建筑业发展,大力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管理,引导企业、个人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

(六)聚焦军民融合,着力加快人防事业发展

提升人防应战应急能力,积极推进预警体系建设,完成警报中转站和指挥分中心建设。坚持平战结合和乡村振兴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抓好疏散基地建设。完成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战略集约建设人口疏散体系试点任务。进一步推进人防专业队整组训练,疏散演练,应急保障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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