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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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06137Y/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长应急〔2023〕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0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2年—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 及倒房重建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解决我区2022年因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导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202281号)《关于下达2022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202248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干旱灾害、森林火灾)的通知》(渝财环202282)、《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287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灾情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下达各街镇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及倒房重建资金458万元(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要结合本街镇财力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救助,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人员的安全越冬问题。

请各街镇迅速召开相关会议,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进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严禁“平均分配、优亲厚友的要求,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程序,再次确定救助对象、测算分类排队中每个类别的人均救助标准、明确每户具体救助款物,并形成《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2114报区应急局审定。同时按审定的方案,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录入救助人员的基本情况、救助金额等信息,经自审通过后提交区应急局审核后发放到户、到人。各街镇用于冬春救助资金的自筹部分,由本街镇通过打卡发放到户、到人。

三、各街镇要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长应急201933号)、《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和2022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长应急202224号)《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27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补助标准和救助程序

四、针对划拨到街镇的倒房重建资金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相关街镇要结合倒房重建进度或自行垫付实际,及时足额发放到户,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节。

各街镇及时报送相关救灾资料。各街镇要做好相关资料收集;要选择1-2户重点受灾户,对救助对象的背景情况、救助情况、救助效果进行详细描述并留档备查。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台账等材料(附件3留存各街镇备查,倒房重建项目材料(附件4)于2023228日前报区应急备案

附件12022-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及倒房重建资金分配表(含物资)

2.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

3. 街镇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

             4. 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

5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

                   202319              


附件1

2022-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及倒房重建

资金分配表(含物资)

受灾街镇

倒房重建资金

(万元)

过渡期生活

救助资金

(万元)

冬春需

救助人员

(人)

冬春救助资金(万元)

棉被

(床)

大衣

(件)

凤城街道



791

12.3

30


晏家街道



646

10

50


菩提街道



300

4.7

30


江南街道



547

8.3

50


邻 封 镇



1074

16.8

30


但 渡 镇



856

13.5

20

10

云 集 镇



3910

61

80

20

长寿湖镇



6620

102.4

50


双 龙 镇



1167

18.1

40

10

龙 河 镇



3095

48.5

80

20

石 堰 镇



1166

18

40

10

云 台 镇



1928

30

50


海 棠 镇



1121

17.4

30


葛 兰 镇



1794

27.9

20

10

新市街道


1.446

1257

19.5

30


八颗街道



361

5.7

30


洪 湖 镇



657

10.2

40

10

万 顺 镇

2.5

0.24

882

13.8

40

10

渡舟街道

1.8

0.12

888

13.8

30


合计

4.3

1.806

29060

451.9

770

100

附件2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


序号

乡镇

救助类别

姓名

身份证号

金额

备注

1

xx

冬春救助

xx

xx

xx


2
























































注:该表以“一卡通”系统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模板”的“Excel”表填报,纸质件经街镇主要领导签字后留档备查;电子版于2023年1月14日前,通过QQ邮箱(89621668)上报区应急局救灾科。

附件3

街镇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

1.受灾人员本人冬春救助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冬春救助人员提名名单;

2.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记录;

3.张榜公示情况;

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记录;

5.上级冬春资金下拨文件,街镇级冬春资金下拨单(凭证);

6.《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

7.资金发放银行回执;

8.其他相关资料等。

附件4

重庆市受灾农户

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

公文类(3要件):倒房重建实施方案、倒房重建责任书、补助资金下拨文件。

补助类(10要件):倒房户个人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房屋宅基地证(房产证)复印件;民主评议记录、张榜公示资料;倒房户台帐;乡镇区县审批件;救助明白卡、补助款发放花名册。

照片类(3要件):倒房户倒房照片、新建房屋照片、永久性标示牌照片。


附件5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
类型

家庭
人口
(人)

发放救助款金额(元)

领取人

签章

发放救助粮数量
(公斤)

领取人签章

发放衣服数量(件)

领取人签章

发放棉被数量(床)

领取人

签章

备注





















































































注:该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于2023228日前报区应急局救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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