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806137Y/2023-00015 | [ 发文字号 ] | 长应急〔2023〕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0 |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2年—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 及倒房重建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解决我区2022年因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导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81号)、《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2〕48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干旱灾害、森林火灾)的通知》(渝财环〔2022〕8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2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灾情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下达各街镇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及倒房重建资金458万元(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要结合本街镇财力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救助,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人员的安全越冬问题。
二、请各街镇要迅速召开相关会议,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进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严禁“平均分配、优亲厚友”的要求,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程序,再次确定救助对象、测算分类排队中每个类别的人均救助标准、明确每户具体救助款物,并形成《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2),于1月14日前报区应急局审定。同时按审定的方案,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录入救助人员的基本情况、救助金额等信息,经自审通过后提交区应急局审核后发放到户、到人。各街镇用于冬春救助资金的自筹部分,由本街镇通过打卡发放到户、到人。
三、各街镇要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长应急〔2019〕33号)、《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和2022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长应急〔2022〕24号)、《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2〕7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补助标准和救助程序。
四、针对划拨到街镇的倒房重建资金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相关街镇要结合倒房重建进度或自行垫付实际,及时足额发放到户,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节。
五、请各街镇及时报送相关救灾资料。各街镇要做好相关资料收集;要选择1-2户重点受灾户,对救助对象的背景情况、救助情况、救助效果进行详细描述并留档备查。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台账等材料(附件3)留存各街镇备查,倒房重建项目材料(附件4)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区应急局备案。
附件:1.2022-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及倒房重建资金分配表(含物资)
2.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
3. 街镇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
4. 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
5.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2022-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及倒房重建
资金分配表(含物资)
受灾街镇 | 倒房重建资金 (万元) | 过渡期生活 救助资金 (万元) | 冬春需 救助人员 (人) | 冬春救助资金(万元) | 棉被 (床) | 大衣 (件) |
凤城街道 | 791 | 12.3 | 30 | |||
晏家街道 | 646 | 10 | 50 | |||
菩提街道 | 300 | 4.7 | 30 | |||
江南街道 | 547 | 8.3 | 50 | |||
邻 封 镇 | 1074 | 16.8 | 30 | |||
但 渡 镇 | 856 | 13.5 | 20 | 10 | ||
云 集 镇 | 3910 | 61 | 80 | 20 | ||
长寿湖镇 | 6620 | 102.4 | 50 | |||
双 龙 镇 | 1167 | 18.1 | 40 | 10 | ||
龙 河 镇 | 3095 | 48.5 | 80 | 20 | ||
石 堰 镇 | 1166 | 18 | 40 | 10 | ||
云 台 镇 | 1928 | 30 | 50 | |||
海 棠 镇 | 1121 | 17.4 | 30 | |||
葛 兰 镇 | 1794 | 27.9 | 20 | 10 | ||
新市街道 | 1.446 | 1257 | 19.5 | 30 | ||
八颗街道 | 361 | 5.7 | 30 | |||
洪 湖 镇 | 657 | 10.2 | 40 | 10 | ||
万 顺 镇 | 2.5 | 0.24 | 882 | 13.8 | 40 | 10 |
渡舟街道 | 1.8 | 0.12 | 888 | 13.8 | 30 | |
合计 | 4.3 | 1.806 | 29060 | 451.9 | 770 | 100 |
附件2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
序号 | 乡镇 | 救助类别 | 姓名 | 身份证号 | 金额 | 备注 |
1 | xx | 冬春救助 | xx | xx | xx | |
2 | ||||||
注:该表以“一卡通”系统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模板”的“Excel”表填报,纸质件经街镇主要领导签字后留档备查;电子版于2023年1月14日前,通过QQ邮箱(89621668)上报区应急局救灾科。
附件3
街镇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
1.受灾人员本人冬春救助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冬春救助人员提名名单;
2.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记录;
3.张榜公示情况;
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记录;
5.上级冬春资金下拨文件,街镇级冬春资金下拨单(凭证);
6.《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花名册》;
7.资金发放银行回执;
8.其他相关资料等。
附件4
重庆市受灾农户
倒房重建项目管理十六要件
公文类(3要件):倒房重建实施方案、倒房重建责任书、补助资金下拨文件。
补助类(10要件):倒房户个人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原房屋宅基地证(房产证)复印件;民主评议记录、张榜公示资料;倒房户台帐;乡镇区县审批件;救助明白卡、补助款发放花名册。
照片类(3要件):倒房户倒房照片、新建房屋照片、永久性标示牌照片。
附件5 |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 | 家庭 | 发放救助款金额(元) | 领取人 签章 | 发放救助粮数量 | 领取人签章 | 发放衣服数量(件) | 领取人签章 | 发放棉被数量(床) | 领取人 签章 | 备注 | |
注:该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区应急局救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