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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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06137Y/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长应急〔2024〕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 通 知

日期:2024-03-01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造良好的环境。

、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效,增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大事故的能力,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有计划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以高水平执法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

、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内经济规模、行业特征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明确检查的重点和难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确保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市、区、镇(街道、园区)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执法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区应急局在职具有执法资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天然气开采、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人员10,全部纳入计算。

(二)总法定工作日:10×251=2510天。

(三)执法检查天数(两人为一组)约:2510-1260-560)/2=345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1260

1.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共计200天。

2.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共计6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50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100天。

5.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400天。

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6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60天。

8.开展机动执法共计150天。

9.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30天。

10.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150天。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560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300天。

2.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50天。

3.病假、事假共计30天。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80天。

5.参加党群活动共计100天。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渝应急发〔202346号)要求,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结合《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执法对象的通知》(渝应急发〔202393号)文件,对市应急局已经纳入执法计划的17家长寿辖区企业,区应急局不再纳入执法计划。

区应急局相关科室应在每月26日前编制出下月月度检查计划及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以及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人员等,并提前通知检查对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原则每个月从当执法检查外的企业随机选取3家企业开展随机执法检查。

(一)重点监督检查

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重大危险源的一般化工、医药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涉及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电池生产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逾期未完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上年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纳入年度检查。

检查时间

检查企业

1月

英利特化工(重庆)有限公司、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鼎联分公司、贝利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华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亿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寂岭建材有限公司、重庆梦怡食品有限公司

2月

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引进分厂、重庆天勤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合得拢食品有限公司、重庆钰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3月

重庆云天化天聚新材料有限公司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川维林德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运部)、重庆路安特路面材料有限公司、重庆乐爽食品有限公司

4月

中荣(重庆)化工分销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川维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泰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重庆万斯特种成型有限公司、宝武环科重庆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重庆鑫奇门业有限公司

5月

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欧中电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渝达六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单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林佳建材有限公司

6月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宏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重庆小爱门业有限公司、重庆普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7月

重庆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合汇制药有限公司、重庆气矿运销部、重庆市长寿区新保顺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环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佐恩家具有限公司、重庆赵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8月

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中化学华陆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重庆美力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华兴门业有限公司、重庆蓝燕力瑾印务有限公司

9月

重庆市华胜化工有限公司中同运(重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鸿翊有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领新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东廷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10月

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中盐重庆长寿盐化有限公司、达州市盖伦石材有限公司、重庆市亚泉食品有限公司

11月

重庆华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秋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鑫盛通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翔洲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巧琢工贸有限公司、重庆新思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2月

重庆欣欣向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泽熙石化有限公司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安智能悬架有限公司、重庆皖渝纸制品有限公司、重庆秦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监督检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原则,对加油站、气体充装单位、不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以及重点工贸企业以外的其他工贸企业等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每月随机选取至少3家企业开展随机执法检查。

、行政许可

我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等。

其他行政权力包括: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的审批备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等。

、综合监管事项

(一)加强综合监管,牵头或参与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事故调查,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开展全区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

、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相关科室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

(二)及时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相关科室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要对全年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进行总结分析

)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抄送: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411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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