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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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43873/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信访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重庆市长寿区信访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来访。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街镇、区级部门、有关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非接待场所的上访行为。检查、指导街镇、区级部门、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先进工作经验。负责开展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信访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长寿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5个科室(即:综合科、接访科、信息科、群工科、信访稳定科)及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寿区重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全办现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聘用人员8人(含驾驶员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2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1.7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8.3万元,主要是信访事务经费拨款减少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2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77万元,教育支出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8.3万元,主要是信访事务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1.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72万元,比2022年减少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62万元,比2022年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十条要求,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7.1万元,比2022年减少32.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十条要求,主要用于信访事务等重点工作。

我办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减少接待的次数和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98万元,比上年减少36.4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厉行节俭,日常开支收紧。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7.1万元。其中:一般项目2个,涉及资金467.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小娟  联系方式:023-40661370

重庆市长寿区信访办公室预算公开表.pdf

重庆市长寿区信访办公室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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