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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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9303761/2018-003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2-09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重庆市长寿区信访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寿区信访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协调处置突发事件;指导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化解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和人民建议征集;维护社会稳定。内设5个科室(即:综合科、维稳科、接访科、群工科、信息科)及一个事业单位(区重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全办现有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聘用人员8人,其中驾驶员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6.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0.63万元,比2017年减少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5万元,比2017年增加28.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区信访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3万元,比2017年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相关费用减少等,主要用于信访事务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61.3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98万元,增长32%。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3万元,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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