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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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3-000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04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三届长寿区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26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选拔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有较高名望的名中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根据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长寿区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卫发〔2022〕116号)规定,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决定开展第三届长寿区名中医评选,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各单位拟推荐参与评选人员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医德医风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执业,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及以上,间断从事15年以上,并获得副高专业技术及以上职务。

从事中医药工作年限及获得相应技术职称年限均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方面具有独特的诊疗技术专长,疗效显著,并具有培养和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4.长期坚持在临床医疗第一线工作,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退休应聘人员每周不少于二个半天)。日均诊疗人次、中药饮片处方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率、服务质量等指标,在本地区同行中领先。

5.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是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在长寿区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优先条件

同等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一)担任过区级以上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且至少有1名继承人已通过结业考核;或已通过验收合格的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的负责人或继承人;或已通过结业考核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继承人。

(二)近五年,主编并出版本专业著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省级以上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

(三)取得区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主持或主研区级以上中医药科研课题;确定为以下一个或多个称号: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重庆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积极传承中医药学术、热衷中医药公益事业,并取得成绩。

同等条件下,向参与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援外或支医并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选倾斜。

二、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长寿区名中医的3-5人。评选工作要本着“社会公认、注重导向、注重发展、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集体研究、择优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逐级上报审核。

参选人应填写“推荐表”(报送材料见附件1),并撰写不超过1500字事迹材料。推荐参选人数超过1人的单位要提出排序意见。推荐单位须同时上报单位初评情况报告。

(二)区级评审及公示。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推荐单位。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评审,在现场评审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报请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当选人选名单,并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三)确定人选。全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确定第三届长寿区名中医人选名单。

四、报送材料

(一)长寿区名中医推荐表(附件2)一式7份,填表过程中不改变封面及最后盖章页版式,“学术成果”页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填报栏。

(二)相关支撑材料和佐证材料各1份,主要包括以下:

1.推荐对象《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需全文本复印)。

2.推荐对象近三年(2020—2022年)中的两个中医临床病案、两个查房指导记录复印件;

3.推荐对象近五年(2018—2022年)代表性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

4.推荐对象近五年(2018—2022年)主编的著作或参编的全国统一教材佐证材料复印件;

5.推荐对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批复或科技成果奖励佐证资料;

6.推荐对象获得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重庆英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佐证材料;

7.推荐表中须印证的其他支撑佐证材料。

(三)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主要介绍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医德医风、业务水平、临床医疗工作业绩、病员评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五、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由长寿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与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3)。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评选工作不仅是对优秀中医人才的肯定和表彰,同时也是“正行风、树形象、倡学术”的过程,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三)要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长寿区名中医”进行宣传报道。

(四)为保证中医药行业内人员和社会市民更好地参与此项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将在微信平台专题报道,对外发布工作动态,了解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严格推荐程序,认真组织第三届长寿区名中医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7份及word电子版,支撑佐证材料(按类别顺序编成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工作报告各1份及以上材料PDF格式电子件提交至区卫生健康委,电子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打印和复印材料字迹要清晰,推荐表、综合推荐材料、推荐工作报告单独成册,佐证材料另外装订成册。

(三)联系人及方式:

袁老师:40253582;邮箱:1144786780@qq.com


附件:1.推荐长寿区名中医候选人材料目录

      2.长寿区名中医推荐表

      3.第三届长寿区名中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名单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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