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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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1-002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12-31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长寿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服务中心,各委属(代管)单位、民营(企业、厂矿)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委办(2021—53))要求,结合实际,我委制定了2021年长寿区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国家下达任务清单的监督抽查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根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制订随机抽取规则,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单位,任务清单已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下发。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按照下达的任务清单和时限完成监督抽查任务。

(二)长寿区自行制定清单实施的监督抽查项目。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辖区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监管对象底数,组织开展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在主要网络平台从事水质处理器经销活动的网店,以及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随机抽查工作,并按照随机抽取原则,制定双随机抽查清单,严格按时实施。

(三)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

1.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对2020年长寿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其整改落实情况。

2.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巩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长卫发〔2020〕7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抽查结果上报和公示

(一)抽查结果报送。

1. 个案填报。对已录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执法  对象,采取个案方式填报监督抽查情况。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信息预调查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双随机版块的相关填报要求,如实、按时填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用人单位信息卡等数据信息。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系统“双随机监督功能模块”中填报个案的监督检查及检测记录,任务完成结果以“信息报告系统”产出结果为准。

2. 汇总表填报。对未录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执  法对象,尚不能通过“信息报告系统”填报个案信息,需以填报汇总表方式集中上报监督抽查情况。

3. 核实信息。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

(二)抽查结果公示。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及时报送所承担的区级抽查任务的各项抽查结果信息,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按照相关要求在“信用中国(重庆)”门户网站附属系统(“重庆市‘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集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保障。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区卫生健康委强化对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疾控中心的督促指导,确保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统筹安排随机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辖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时,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检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除了完成随机抽查任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积极推进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三)规范随机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应及时上报区卫生健康委。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及时书面报区卫生健康委。

(四)保质保量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区疾控中心负责随机监督抽查中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水质、出厂餐  饮具的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五)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附件:1. 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 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7.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8.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9.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10.2021年重庆市长寿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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