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 >服务指南 >健康服务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指南

日期:2024-01-09

一、服务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孕产妇和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1 年版)》的通知

二、服务对象

1.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即孕前三个月和孕期居住满3

个月,中途连续离开时间不超过3个月。

2.在辖区内产后休养的产妇。

3.转介到本辖区的孕产妇。

三、服务机构及地址

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村卫生室)。服务机构地址详见附件1。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2.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3.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4.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五、服务流程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六、收费标准

免费


附件1

长寿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服务时间

咨询电话

区人民医院

长寿区凤城街道北观16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409732

区中医院

长寿区杏林路1号

正常工作日

023-87655589

023-87655590

区妇幼保健院

长寿区桃西路9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404384

区三院

长寿区尚城北路10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240527

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寿区凤城街道望江支路3号

正常工作日

18983936551

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寿区江南一路21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725053

八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寿区八颗街道正街4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816397

渡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寿区渡舟街道站东路777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429628

新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寿区新市街道何石井路23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390464

云台镇卫生院

长寿区云台镇云台路53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826410

石堰镇卫生院

长寿区石堰镇正街71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821054

长寿湖镇卫生院

长寿区长寿湖镇长狮路18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365533

葛兰镇卫生院

长寿区葛兰镇枣子街1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813039

海棠镇卫生院

长寿区海棠镇正街186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881071

洪湖镇卫生院

长寿区洪湖镇正街248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731009

但渡镇卫生院

但渡镇下洞街220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335120

万顺镇卫生院

长寿区万顺镇正街136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746096

双龙镇卫生院

长寿区双龙镇龙湖大道99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310187

龙河镇卫生院

长寿区龙河镇合兴村2组

正常工作日

023-81885193

邻封镇卫生院

长寿区邻封镇正街134号

正常工作日

18723331003

云集镇卫生院

长寿区云集镇华福街31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366213

菩提妇女儿童医院

长寿区桃源西四路2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363659

化工园区医院

长寿区晏家街道中心路73号

正常工作日

023-68977611

长化医院

长寿区梅村215号

正常工作日

023-40264156

附件2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流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