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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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26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委领导撰写学习心得,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牢记于心,用于行。制定《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全体委领导及中层干部每季度至少学法一次,并将《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纳入同步学习,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通过视频、LED大屏、宣传栏等方式在卫生健康系统内进行广泛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实落地。

(二)强化行政机关发文管理

我委将行政文件是否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是否涉及公平竞争的审查纳入发文前置审核,公职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日常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核。

(三)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在行政办公会上带头学法。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审签行政执法案件。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接访、化解工作。参加出庭应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有效发挥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将聘请法律顾问作为单位常态化工作,制定了《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法律顾问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长卫发〔2023〕49号)。法律顾问列席主任办公会,对制定医疗卫生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及决定对市场经济主体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列席,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对单位日常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指导及参与庭审、参与日常重大法治审查等,在参与本单位的重大决策、信访处理、招投标等法律事务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1.完成卫生健康综合执法职能整合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区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各个领域的执法职能。

2.配合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

深化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配合区司法局修订完善赋权街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动行政执法下沉街镇,常态化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街镇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执法人员下沉街镇,开展镇街联合执法检查。

3.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卫生监督内部稽查、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报送,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年未发生重大疏漏和严重错误。

4.健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精神,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裁量基准进行自由裁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及执法实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奠定基础。

5.深化川渝卫生监督协同

与邻水县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签订《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华蓥市、重庆市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卫生健康监督联合普法执法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普法执法。对长寿、邻水等地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了联合检查,并通过交流座谈会,就执法难点、普法宣传、调查取证、法条适用、办案焦点难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学习。

(六)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制定《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依法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今年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了“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12.4、卫生健康系统、《宪法》宣传。今年全系统所有在编人员参加网上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二、2024的打算

(一)贯彻落实好《重庆市长寿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长寿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完善措施,细化责任,跟踪督办,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结合行业特点,继续落实好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对系统内干部职工以案释法、法治培训等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好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抓好法治教育的关键少数;推动法治教育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发挥法治的基础保障性作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办事能力。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的管理。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讨论,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

(四)落实好公职律师、聘用律师参与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等的合法性审查,避免出现聘而不用的情况。

(五)落实好行政执法工作

1.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协调区级相关部门配齐配强执法人员。

2.进一步梳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事项,配合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动街镇卫生健康执法工作。

3.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庆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常态化开展内部稽查、案卷评查和案例报送等工作。

5.严格按照国家、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部署,继续扎实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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