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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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全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为赢得疫情防控胜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卫生健康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内涵。在委机关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上,党委书记要求全委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必须以此为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责,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要公正文明执法,要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我委各项工作的能力,接受法律和公众等各方面的监督,奉公守法,廉洁为民,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学习笔记并写出学习心得,做到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于心、用于行,真正融入到实际工作中。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动态管理清单。根据国家、市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委有政务服务事项共266项,其中行政许可66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16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9项。

2.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等机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归口到法治信访科(行政审批科),实现了一个科室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大大方便了办证群众。同时根据市级及区级要求,我委政务服务事项时限压缩比例达到85.34%,(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比例达到87.33%),政务服务和行政许可事项平均跑动次数0.02,行政许可事项即办比例达50%,政务服务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功通的比例达100%以上。

(三)提高依法合法水平

动态管理我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报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率100%。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委1名在编在岗公务员持有公职律师证书,同时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目前,公职律师负责我委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等工作,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协助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今年办理各类纠纷案件246件,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学法尊法意识不断增强

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在4月组织了区卫生健康委及各委属(代管)单位进行国民安全教育普法宣传;二是在5月组织区卫生健康委及各委属(代管)单位以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进行民法典宣传;三是6月底前完成了法治进医院宣传,号召全体干部及职工主动学法,增强自身法治意识,邀请区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医院进行法治宣讲和培训;四是6月同时开展了《长江保护法》宣传周宣传;五是8月至10月多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委属(代管)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学习宣传的总结、图片、简报等,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深入基层;六是9月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并写出学习心得;七是11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八是12月进社区进行了国家宪法日对疫苗法、传染病防治法等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民法典的社会意义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并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了学习宣传简报。2021年全系统所有在编人员1600余人参加网上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五)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

1.深化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完成我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改革,更名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各个领域的执法职能。改革后的长寿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36名。2021年,新招录卫生、法学相关专业人员5名,现有执法人员32人,切实增加了卫生执法力量。

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做好案件移送和协查工作。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案件督办、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利用“两法衔接”系统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移交,建立重案要案部门协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落实部门综合监管联络员,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职责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2021年,长寿区卫生、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加强部门监管联动及监管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开展医保使用单位、医疗美容机构、医疗机构辅助生殖技术应用、中医坐堂医等监督检查,在菩提妇儿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京和医院医师违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2起案件查处时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区公安局在线索移交、案件调查、联合办案等环节通力配合,充分体现了部门协作、联合调查在违法案件查处时的重要作用。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前公示,完成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等信息的全面公示。加强事中公示,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时均亮证执法,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识,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政府官网进行公开,2021年共公示101条处罚信息。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1年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1年应监督2290户,实际监督2290户,监督覆盖率100%,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共实施行政处罚122户,罚款金额1992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2021年全区共抽取“双随机”任务245家,其中公共场所关闭1家,监督完成244家,监督完成率99.59%,监督完结率100%,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通过“长寿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推送以案释法案例的形式,曝光了公共场所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长寿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二次供水末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案等4起典型违法案件。

(六)依法进行疫情防控监督

我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全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要求,构建科学防控体系,优化完善防控策略,“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及时有效地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

2021年累计对203所学校和托幼机构、11家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全区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151家基层医疗机构及城区513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793人次,出动车辆220台次。与167家医疗机构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关闭整顿诊所和村卫生室10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36份,有力的促进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委于2017年9月16日制定并下发了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卫发〔2017〕94号),明确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进者和实施者职责,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卫生计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学法力度不够,还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

(二)法治宣传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同志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还比较传统落后,宣传的品质不高、深度不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我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卫生健康法治环境。


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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