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处罚结果(2025.12.25)

日期:2025-12-26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处罚结果(2025.12.25)
序号 决定文号 案由 执法机关 执法对象 处罚依据 执法结论 决定日期 执法类别 备注
1 长卫公罚
〔2025〕3号
长寿区亚美栖悦商务酒店未按照规定对供顾客使用的口杯、塑料拖鞋进行消毒案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长寿区亚美栖悦商务酒店
92500115MABR21D16T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并处罚款500元 2025年12月25日 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