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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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长寿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0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提供辖区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生殖健康服务,具体为:

1、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疾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及公共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生殖健康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的指导、发放,新生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

4、协助街道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

5、负责管理使用本单位国有资产。

(二)单位构成

我中心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29名,中心设置有行政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医保科、全科、康复理疗科、中医科、妇科、口腔科、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公共卫生科等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4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505.6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2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1.2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6.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4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5.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5万元,其他支出123.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0.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20万元,比2022年增加4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0万元,比2022年增加41.2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2.2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秦丽军;联系方式:023-407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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