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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卫生院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卫生院是一所基层医疗卫生医院,除了从事基本医疗服务外,还承担所在镇街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本单位是国家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国家满意乡镇卫生院、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在新形势下,我院适时调整专业结构、突出办院特点,开展了大量新手术、新项目,不断加强专科内涵建设、突出中医妇科,积极引进新技术,更好地发挥本单位的职能职责。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保障医疗健康,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等相关服务。

4.承担卫生应急任务。主要包括区域内“120”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服务。

5.承担卫生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等相关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共设置26个科室。包括临床科室9个:内一科、内二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康复科、口腔科五官科、儿科医技科室4个:检验科、特检科、放射科药剂科;行政后勤公卫等科室13个:院党政办公室、公共卫生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后勤科、设备科、采购办医保科、信息科、质控办、病案科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647.88万元,支出总计3647.8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0.44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483.55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606.28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50.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67.01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647.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3.43万元,下降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4.28万元,占57.7%;事业收入1461.27万元,占40.1%;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82.34万元,占2.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647.8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40.44万元,下降6.2%其中:基本支出3397.95万元,占93.2%;项目支出249.93万元,占6.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4.2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6.54万元,增长2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4.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83.55万元,增长2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28万元,增长16.7%。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4.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79.76万元,增长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28万元,增长16.7%。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就业支405.67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47万元,增长22.5%

2)卫生健康支出1637.11万元,占7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27万元,增长15.9%

3住房保障支出61.51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万元,增长4.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3.57万元,增长30.6%人员经费主要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支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6.5%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医院未安排预算。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相关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持平,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持平,上年支出数持平。

行维护0万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持平,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持平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4年“三公”经费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医院未安排预算,也未发生相关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医院均未安排此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我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医院,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上年支出数持平。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电子胃镜57.86万元,腹腔镜摄影系统77.88万元,电脑、打印机共6.92万元,空调2.18万元,复印纸1.37万元,其他货物6.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8万元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466.48万元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海燕          联系电话:023-40812788


附件下载: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卫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docx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卫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卫生院2024年绩效自评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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