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医疗康复,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等相关服务。
4.承担卫生应急任务。主要包括区域内“120”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任务。
5.承担卫生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有一分中心、二分中心、党政办公室、全科、外科、急诊科、中医康复科、妇产科、医技科、公共卫生科、人事科、医保科、后勤科、财务科、物资供应科、网络信息科等科室。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515.61万元,支出总计1515.6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29.09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事业收入中药品的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515.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2.18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事业收入中药品的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9.67万元,占78.5%;事业收入301.32万元,占19.9%;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24.61万元,占1.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515.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29.09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清算2023年职工超额绩效和减少了药品的支付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268.23万元,占83.7%;项目支出247.38万元,占1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3年的项目均全部在当年完成并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9.6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7.29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9.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91.59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及就业的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45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6.32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45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调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3年的项目均全部在当年完成并支付资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9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0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955.16万元,占8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79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及就业的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2.53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和离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2.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1.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5.99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及就业的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无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退休人员开展集体活动的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3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9.0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2023年完成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并完成资金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和复印纸。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47.3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永红 联系电话:1572311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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