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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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位于长寿区凤城街道经开路11号,中心建筑面积6209平方米,属公益一类医疗机构,重点承担凤城街道滨江、向阳、望江、轻化、三峡、顺风亭、黄桷湾、凤西、凤家、凤岭、骑鞍、东街、梅村11个社区居委会和白庙村、永丰村等8个行政村共13万余城乡居民(包括1424名少数民族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1.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疾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及公共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生殖健康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的指导、发放,新生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

4.负责管理使用本单位国有资产。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协助街道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心编制68人,中心在职职工71人,其中在编在职职工64人,临聘职工7人。中心编制床位62张,实有床位52张,设有全科(含胃镜室)、妇科、口腔科、中医康复理疗科、护理组、医技科(放射、检验、超声)6个基本医疗服务科室,公共卫生科、健康管理科2个公共卫生服务科室及总务科、财务科、医务科、院办4个行管后勤科室。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070.36万元,支出总计2070.3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7.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85万元,同比增加297.72万元,增长25.4%;事业收入396.14万元,同比减少123.55万元,降幅23.8%;其他收入126.42万元,同比增加31.03万元,增长32.5%;年初结转和结余77.94万元,同比减少17.41万元,降幅18.3%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992.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5.20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85万元,同比增加297.72万元,增长25.4%;事业收入396.14万元,同比减少123.55万元,降幅23.8%;其他收入126.42万元,同比增加31.03万元,增长3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9.85万元,占73.8%;事业收入396.14万元,占19.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126.42万元,占6.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94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992.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7.79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1767.90万元,同比增加119.14万元,增长7.2%;项目支出224.51万元,同比增加68.64万元,增长44.0%。其中:基本支出1767.90万元,占88.7%;项目支出224.51万元,占11.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7.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该结余为疫情拨款结余,本年度无相关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7.80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0.31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9.85万元,同比增加297.72万元,增长25.4%;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94万元,同比减少17.41万元,降幅1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97.72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加41.04万元,增长10.0%;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加257.6万元,增长3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1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加69.42万元,增长18.2%;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加133.71万元,增长15.7%。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94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0.31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加41.04万元,增长10.0%;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加257.6万元,增长3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13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加69.42万元,增长18.2%;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加133.71万元,增长15.7%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9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该结余为疫情拨款结余,本年度无相关费用支出。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67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42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同比增加41.67万元,增长10.9%;死亡抚恤同比增加27.7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983.01万元,占6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71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同比减少37.36万元,降幅4.8%;公共卫生支出同比增加19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同比减少18.93万元,降幅24.9%

3住房保障支出36.17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0.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11.62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49万元,增长9.0%;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78.03万元,增长29.2%;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92万元,降幅2.5%。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98人,同比增加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退休人员慰问及活动经费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A4A5打印纸。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24.5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小娟   023-4058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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