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提供医疗和妇幼保健服务。主要包括根据执业资质为妇女、儿童提供诊疗服务,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2.开展区域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开展妇幼健康服务领域人员培训、指导、信息管理、健康教育等,为主管部门制定妇幼保健业务规划、技术规范及规章制度提供技术支持,为基层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
3.开展教学、培训和科研工作。主要包括护理、助产、药剂等专科临床实训教学、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等任务;开展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医学科学研究,在资质范围内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开展妇幼保健、优生优育、不孕不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研究。
4.承担卫生应急医疗救援任务。主要包括承担区域内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及转运。
5.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按规定提供重点人群保健、健康管理服务,承担死因监测任务,开展国家两癌免费检查、婚检、孕优、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区域内传染病及其他有关疾病的监测登记、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设置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业务部,另有6个医技科室,7大行后职能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 10974.21万元,支出总计10974.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51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1.08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80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5.96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86万元,占16.13%;事业收入8156.88万元,占83.1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9.13万元,占0.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515.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51.09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5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3.69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支付药品卫材等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792.50万元,占89.36%;项目支出1165.63万元,占10.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5.01万元,下降97.53%,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收入减少,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0.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6.20万元,下降24.64%。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1.86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08万元,下降21.02%。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51万元,增长59.24%。主要原因是补发疫情防控相关经费和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9.12 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64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7.08万元,增长122.5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1154.1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8.57万元,下降98.3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3年财政项目拨款专项经费未使用完,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1.13万元,占18.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社保支出略有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809.30万元,占81.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3.95万元,增长198.8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1154.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89万元,下降33.4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以及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差额对待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承办会议较上年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万元,增长78.48%,主要原因是本年线下培训、外出进修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6.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2.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84%。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525.6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4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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