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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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3-001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3-10-1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卫生院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1.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疾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及公共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生殖健康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的指导、发放,新生儿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生殖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
    4.负责管理使用本单位国有资产。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协助街道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院以农村居民和家庭、学校等场所为服务对象,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卫生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证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协同做好业务培训、卫生监督、信息收集等综合管理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服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支总计2609.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2478.94万元增加121.36万元、 增长5.15%。(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235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55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2469.04万元、结余分配72.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8.07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7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209万元增加165.23万元、增加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35万元,占61.8%;事业收入898.08万元,占38.18%;其他收入21.81万元,占0.9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75.6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5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6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92.89万元增加276.15万元、 增长13%。其中:基本支出2035.97万元,占82.45%;项目支出433.07万元,占14.54%。此外,结余分配72.6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 增加2%,为补发了2020-2021年超额绩效和预发2022年超额绩效。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4.35万元。与2021年1440.5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76万元,增加1 %。与年初预算872.55万元比增加581.80万元,增长66.68%,增加主要原因为按照长财预指〔2022〕266号、长财预指〔2022〕364号文件调整了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另外本单位年初预算中不含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收入及项目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4.3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25万元,减少5%。与年初预算872.55万元比增加461.80万元,增长52.99%,增加主要原因为按照长财预指〔2022〕266号、长财预指〔2022〕364号文件调整了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另外本单位年初预算中不含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收入及项目收入。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万元,减少2.18%。较年初预算数872.55万元增加496.22万元,增长56.87%。增加主要原因为按照长财预指〔2022〕266号、长财预指〔2022〕364号文件调整了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另外本单位年初预算中不含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收入及项目收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35.55万元减少167.48万元,降低246.0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29万元,下降6.4%。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58万元,下降5.8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9.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6.284万元。本年收入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万元,增加24.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120万元单位创建等级医院经费。本年支出 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支付了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179.34万元以及本年项目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上年有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今年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2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

2022年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无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100 %,上年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今年无。

2022年公务接待费 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部门整体遗嘱人员费用发放(一般)、临聘人员费用以及软件正版化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2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光秀;联系方式:4031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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