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2-003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4 |
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机构,是规范化的基层医疗机构。核编29人,在编26人,其中管理1人、专技25人(副高4人,中级9人,初级12人),临聘人员12人,退休16人。编制床位50张,设有全科、中医理疗科、中医科、公卫科、放射室、B超室等医技科室和党政办、医务科等职能科室;拥有彩超、DR、经颅多普勒、远程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流变、心电监护仪、阴道镜等先进设备。我中心以农村居民、社区、家庭、学校等场所为服务对象,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卫生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切实保证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协同做好业务培训、卫生监督、信息收集等综合管理服务。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 1180.34万元,支出总计1180.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72万元、 下降 29.7%。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使事业收入下降140.3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下降了360.00万元,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533.04万元主要是以前的事业基金转入,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73.01万元主要是2019年财政项目结转。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0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69万元、 下降 12.10%,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下降1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48万元,占62.49%;事业收入355.16万元,占35.26%;其他收入22.69万元,占2.25%。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73.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6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09万元、 下降 8.3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下降330.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94.55万元,占74.44%;项目支出272.89万元,占25.56%。此外,结余分配84.8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94万元、 下降 83.77%,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的美丽医院建设经费支出100万元,购设备经费支出36.68万元,污水系统改造经费支出6.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629.4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48万元,下降 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万元,下降4.71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37万元,增长94.96 %。主要原因是根据长财预指《2020》604号、665号、675号文件调整预算。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08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的美丽医院建设经费支出100万元,购设备经费支出36.68万元,污水系统改造经费支出6.65万元以及由于新冠疫情增加的专用材料费和委托业务费34.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94万元,增长24.15%。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的美丽医院建设经费支出100万元,购设备经费支出36.68万元,污水系统改造经费支出6.6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93万元,下降83.77%,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的美丽医院建设经费支出100万元,购设备经费支出36.68万元,污水系统改造经费支出6.6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62万元,下降12.8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下降了61.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下降了6.3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6万元,增长540.81 %,主要原因是由于暴发新冠疫情使专用材料费和核酸检测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费、电费、气费、专用材料费和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00万元。本年收入2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2万 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原因修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支出。本年支出 2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原因修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暴发新冠疫情购救护车。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增加2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暴发新冠疫情购救护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实际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 20.42万元,主要用于接送病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2万 元,主要原因是暴发新冠疫情购救护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6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 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救护车保险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中不包含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中不包含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21.05万元,车均维护费0.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万元,下降91.11%,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培训项目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由卫健委机关统一填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张雪丽 联系电话:023-402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