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2-002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4 |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医疗康复,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3.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等相关服务。4.承担卫生应急任务。主要包括区域内“120”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任务。5.承担卫生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渡舟街道站东路777号(在水一方3期),业务用房面积3217平方米,是一所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为一体的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辖区4万多常住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长寿区域内戒毒人员药物维持治疗以及心理健康咨询等项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应诊。中心支部委员会现有中共党员19名,其中在职党员14名,退休党员5名。
中心开放床位39张。在岗职工40人(全科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4人(全科1人),中级职称13人(全科3人),初级职称13人(全科2人)。中心设有全科医学科、内(儿)科、外科、中医(康复理疗)科、妇产科、计划生育指导科、检验科、特检科(放射、B超、心电图、TCD)、药剂科、公共卫生科、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美沙酮门诊等科室。拥有数字DR机,彩超,全自动生化、血球和电解质分析仪,中医康复理疗等常用医疗设备,配有120急救救护车1辆,为居民提供优质、价廉、便捷、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01.83万元(包含收入合计1090.4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8万元),支出总计1101.83万元(包含本年支出合计1054.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99万元、下降9.75%。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9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9万元、 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和财政拨款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48万元,占74.42%;事业收入274.83万元,占25.20%;其他收入4.12万元,占0.3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3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5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5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了38万。其中:基本支出954.99万元,占90.53%;项目支出99.84万元,占9.4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万元、 增长1466.67%,主要是财政配医疗设备彩超47万元,年末尚未完成采购。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814.5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74万元,增长16.06%。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增加31万(其中委托业务费增加20万,专用材料增加10万),财政安排项目支出拨款增长82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4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28万元,增长19.6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长79万,基本支出增加54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8万元,增长109%。按长财预指《2020》604号、665号、675号文件调整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 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82万元,增长9.85%。主要是项目支出增长38万,公用支出增加31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76万元,增长109.29%。按长财预指《2020》604号、665号、675号文件调整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万元,增长1466.67%,主要是财政配医疗设备彩超47万,尚未采购。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在职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含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退休人员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万元,增长126.08%,委托业务费(乡村医生基本公卫购买服务)增加20万,系基本公卫及疫情需要采购专用材料费增加10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455%,主要是因为疫情购置专用救护车一辆。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万元,系因疫情购置专用救护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实际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4.37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购置专用救护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455%,主要新冠疫情购置专用救护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万 元,新冠疫情购置专用救护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3万元,主要用于救护车运行油费及路桥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7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公务车使用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中无公务接待实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24.37万元,车均维护费0.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7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由卫健委机关统一填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李群秀 联系方式:023-40420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