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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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2-002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相关服务,独立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2.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医疗康复,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服务和家庭保健等相关服务。
    4.承担卫生应急任务。主要包括区域内“120”急救、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相关任务。
    5.承担卫生管理任务。主要包括协助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爱国卫生工作等相关任务。

(二)单位构成我单位是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有一分中心、二分中心、行政办公室、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公共卫生科、医保科、后勤科、财务科、设备材料科、信息科等科室。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783.90万元,支出总计1783.9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1763.26万元增加20.64万元、 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72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72万元、 增长4.9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3.91万元,占65.26%;事业收入538.09万元,占31.25%;其他收入60.09万元,占3.4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3.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4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75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3万元、 增长1.66%,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单位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643.74万元,占93.75%;项目支出109.51万元,占6.2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2万元、 增长66.31%,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的设备购置款25万、中医药发展补助5万未使用均全额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123.9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83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3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疫情及财政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62万元,增长49.40%。主要原因是按照长财预指《2020》604号、665号、675号文件调整了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另外本单位年初预算中不含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收入及项目收入,加上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事业收入大幅下降,财政拨款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4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7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40万元,增长47.7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事业收入大幅下降,单位刚性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2万元,增长66.31%,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用于设备购置款25万、中医药发展补助5万未使用均全额结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6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和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专业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万元,增长58.59%,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疫情购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4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购置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用于新冠疫情防疫及医疗救护。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实际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 20.4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医疗救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冠疫情购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2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突发新冠疫情防疫刚性支出需要。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98万元,主要用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维护,保障正常运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2万元,下降92.74%,主要原因是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少,运行以新冠疫情防疫为主。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8万 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是单位为自有资金支付的。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中无公务接待实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20.42万元,车均维护费0.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20万元,增长60 %,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派人员赴上级医疗机构培训学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由卫健委机关统一填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焦敏  联系方式:023-4079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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