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机构设置(2025年版)
日期:
2025-01-14
来源:重庆市长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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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年度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以及局领导日常工作、重要文稿等,负责政务值班、信息、后勤、安全、机要、保密、政府采购、政务公开、档案、统计、舆情引导、信息化建设、内部审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设计退役军人事务的规划编制,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和项目立项验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安置就业培训科。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市级在长单位、区级部门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的接收;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负责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权益维护优抚科(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