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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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82018X/2022-000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重庆市长寿区光荣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央军委第413号令《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光荣院管理办法》等,负责对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孤老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为孤老优抚对象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安排好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学习娱乐、精神关怀服务;

2、负责组织孤老优抚对象参加政治学习、心理抚慰等社会工作服务。

3、负责孤老优抚对象伤残金、抚恤金定补金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做好孤老优抚对象的生活起居、宿舍卫生及安全保卫服务

5、负责做好医疗、康复、护理、保健服务

6、负责孤老优抚对象病故后的丧事处理。

7、负责组织孤老优抚对象为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活动。

(二)单位构成

单位为重庆市长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3人,实有人员3人。院长1名,工作人员2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 117.73万元,支出总计117.7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1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1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1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88.73万元,占75.37%;项目支出29万元,占24.6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17.7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81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年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73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1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5万元,增长35.82%。主要原因是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1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5万元,增长35.82%。主要原因是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6万元,增长80.48%,主要原因是2020年较2019年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6万元,增加57.86%,主要原因是本年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减少18.5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2万元

公务接待费 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由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6.92%,主要原因是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得分

  1

老人定补及伤残抚恤

10

100

  2

老人医疗补助

19

100

(三)重点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方式:023-4077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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