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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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5517796/2021-001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生态保护监管工作方案

日期:2021-12-07

    为切实履行生态保护监管职责,加快构建全区生态保护监管体系,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生态〔202073)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202126号)要求,结合我区生态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在配合全市生态监测网络初步建立基础上,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引领作用得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气候适应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

二、工作安排

(一)配合市局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在我区设置生态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带)的建设和开展水生态、土壤生态监测的探索。(监测站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配合)

(二)配合市局完成2015—2020年全市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在摸清全区生态状况现状、变化及趋势,及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监测站配合)

(三)配合市局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监测站配合)

(四)配合市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和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评估,建立人类活动清单,及时发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变化情况及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支队、监测站配合)

(五)配合市局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评价。(监测站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配合)

(六)配合市局开展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进行评估。(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监测站配合)

(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勘界定标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和监管指标体系,严格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准入。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人类活动本底调查,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及时发现、移交和督促整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支队、监测站配合)

(八)配合区级部门对全区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贯彻落实重庆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及时发现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并扎实推进整改,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对污染或者破坏自然保护地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支队、监测站配合)

(九)配合市局推进一区两群重点区县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积累生物多样性观测数据。配合市局开展辖区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辖区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和威胁因素,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建议。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了解全区外来入侵物种分布情况,建立完善外来生物入侵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加强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与教育,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活动。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做好生物安全工作。(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监测站配合)

(十)落实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将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纳入情况纳入年度区级对部门、街镇生态环境目标任务考核。(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支队、监测站配合)

(十一)严格执行相关执法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实施,强化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注重信息共享,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及时将生态破坏问题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其他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支队牵头,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监测站配合)

(十一)配合市局完善重庆市自然生态大数据系统,整合自然保护地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等内容,为生态保护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支队、监测站配合)

(十二)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动五位一体为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以生态优势为依托、探索转化路径模式,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街镇的细胞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街镇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水生态环境科、土壤固废管理科、大气环境科、行政审批科、支队、监测站配合)

(十三)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中国生态文明奖、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局办公室配合)

(十四)强化示范建设引领带动作用,宣传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经验,凝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通过示范建设推动全区绿色发展。(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局办公室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相关科室、支队、监测站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抓好抓实生态保护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各科室、站、队联动协作,推动生态保护监管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自然生态保护科定期调度生态保护监管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开展、责任落实等情况纳入年度评先评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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