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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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依法治污,坚持环境监管与服务发展并重,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并纳入全局职工大会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局党组学习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按照《关于组织2021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长寿普法办〔202116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学习考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开展《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及典型案例等专题学习5期。

(二)精心谋划五年工作。聚焦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对标中央和重庆要求,结合长寿实际,制定并印发《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三)全力推进示范创建。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211111日,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渝委法办〔20214号),将长寿区绿色执法筑牢生态屏障项目评为20个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之一。

(四)务实开展法治督察。围绕生态环境执法要点,坚持领导带头、全员普法,采取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法制培训、老带新等举措学法,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普法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营商环境创新。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负面清单管理,杜绝经商环境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公平和阻碍公平性的行为。

)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信息公开,2021年通过各类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达到1151条。

)改进监管方式。严格环境准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禁投清单,禁止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高新区规划的项目。督促指导引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违法建设项目。

)优化政务服务。在区政府办公大厅里设置服务窗口,加强培训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三、以良法促善治,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配合开展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长寿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并按照重点举措清单的要求,配合市级开展对水、土、气等方面条例的建立。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在全局范围内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培训,要求局属科室、站、队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2021年所发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区司法局以及相应部门的审核。

四、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庆市长寿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支队有3名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同时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不定期集中审核重大复杂案件。

(二)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抓住六五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低碳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宣讲、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故事会、生态环境图片展等各类形式,开组织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第三十届环境征文比赛长寿区2021年高校生态文化周活动、宪法知识进社区 惠民政策暖万家主题活动等各类相关宣传活动,吸引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广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五、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开展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政处罚权。选取部分有条件的街镇,先行开展生态环境委托执法,使得街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可对有关单位、个人执行有关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2021年以来,先后与云集镇人民政府、八颗街道办事处签订《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实现委托环境执法先行先试,破解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看得见管不着问题,督促街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999号)的要求,我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示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信访投诉渠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二是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将执法调查、执法程序、送达执行等过程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结合,制定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成功调处化解长寿院子飞云服饰干洗店噪声扰民等8我为群众办实事信访案件,2清仓见底案件,2治重化积案件。目前,我局牵头办理的治重化积案已清零2021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污染信访投诉及污染事故纠纷调处832件,其中12345转办案件686件,市(区)政府办、市环保局、区信访办上级交办案件52件,微信举报平台、群众来访等不同渠道受理举报案件94件,查处率、正确率、办结率、回复率为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创新改进执法方式。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积极邀请污染企业开展磋商,注重情理法的统一,使赔偿事宜不需要经过法院调解,在我局层面就顺利解决。2021年开展磋商13次,顺利调解案件13起。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标对表区政府值班室的值班制度,制定新的正规的值班制度,规范我局员工政务值班行为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向全区公开“023-40463205”生态环境保护投诉电话,健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

六、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

)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意识能力。聘请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提供咨询论证及协助审核,提前介入案件研究,对行政执法全过程挑刺,有效避免适用法律和程序方面的错误,确保作决策、抓工作都依法依规、有理有据。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认真研究和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抄送被诉行政机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按照法治建设要求,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共出庭应诉案件3起。

七、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环境投诉渠道,妥善处理环保信访投诉。本着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企业运行、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托“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与市政府“12345”一号通双号并行渠道、市政府+督查等平台,畅通电话、传真、网络、信件、来访等信访渠道,及时调处化解,宣传政策法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未出现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和赴京、上市等越级上访事件。全年共受理了人民来信来访、12345热线投诉及上级交办件843件(次),群众回访满意率95%以上,及时化解了各类不稳定因素苗头,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181日之后,我局不再负责行政复议案件。20211-7月,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4件,2维持1变更1撤销,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做好案卷信息录入工作。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学习贯彻环境法律法规。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级环保会议精神,积极邀请环境执法、行政法律等专家学者,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理论业务知识和思想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思想素质。

    (二)落实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健全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法活动。按照《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执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旁听庭审。

(二)积极开展环境普法教育。聚焦“3·15”消费者权益日、学雷锋日、“6·5”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时间节点,通过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律知识宣讲、案例展示等各类形式在全区开展群众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环保法治理念和素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紧围绕深化企业普法 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普法宣传,积极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的法治专家、执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企业法治宣讲活动,以及 “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热线电话、行政窗口等线上线下平台建立24小时举报投诉平台,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打通公众参与法治建设的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普法依法治理,提高专项治理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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