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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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5517796/2025-002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1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环境监测之规定,对辖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监测,为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执法依据

2.定期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编制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3.对辖区内污染物排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并监测检查其各项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为排污收费等环境执法及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4.为辖区生产性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项目竣工验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

5.参与辖区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提供数据。

6.完成区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区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2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度收入总计1041.53万元,支出总计1041.5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41.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

2.收入情况。2024度收入合计1041.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41.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1.53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度支出合计1041.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41.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其中:基本支出816.54万元,占78.4%;项目支出225.00万元,占21.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1.5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1.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1.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41.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内容日益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41.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内容日益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41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学习教育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8.65万元,占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7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逐年会正常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5.09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

4)节能环保支出850.16万元,占8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当年财力有限。

5住房保障支出34.23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正常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3.7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13.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2.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2.7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1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应急及巡查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下降77.0%,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

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生态环境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等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57.0%,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2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1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4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从今年开始二级单位实行独立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0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物资、设备及相关的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分内容需单位自行撰写。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胡丹023-4046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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