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库地物遥感图斑核查“回头看”分类判定要点表
| 河湖库地物遥感图斑核查“回头看”分类判定要点表 | |||||||
| 类别复核 | 分类处置 | ||||||
| 现场水印照片 | 不是问题图斑 | 不是问题图斑,历史不碍洪图斑 | 问题图斑,历史碍洪图斑(挂账监管问题图斑) | 问题图斑 | |||
| 水利工程(3类) | 拦河闸坝(橡胶坝)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基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和地方开展的水利工程调查等工作成果,以及相关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对水利工程图斑进行判定并标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许可手续或相关说明材料 |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提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许可手续或相关说明材料,临河房屋图斑中的泵房、水质监测站等设施,由水利部门建设的按照水利工程判定 | ||
| 水文设施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
| 其他水利工程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
| 涉河建设项目(6类) | 桥梁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经有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依法依规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许可手续并按许可内容、位置、界限等建设的。 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提供有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许可文件,许可文件不能反映建设类别、内容、位置、界限的,还需提供审查意见、洪水影响评价成果等补充材料。 审核要点:许可单位符合规定,建设内容、位置界限与许可一致 |
;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前建设的,经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不影响防洪安全、或影响防洪安全但已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的。 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时间等材料。 2.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碍洪佐证材料,包括洪水影响评价成果、补救措施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
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作为问题,实行挂账监管,逐步退出。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建设时间佐证材料。 2.限期改造方案。 3.防汛应急预案。作为挂账监管问题,逐步退出。 |
(1)未经有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未批先建); (2)未按许可内容、位置、界限等建设的(批建不符) (3)未按照权限许可的(超权限许可); 整改 情况1:依法依规完善许可手的。 情况2:依法依规拆除的。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 情况1:提供有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审查意见。 情况2:提供拆除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4)超规定类别许可的(超类别许可)整改依法依规拆除。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码头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
| 造(修)船厂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
| 道路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
| 公共体育设施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
| 其他涉河建设项目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
| 疑似“四乱”问题(15类) | 围河(湖、库)造地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围垦河道,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提供有权限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项目实施有关技术报告等资料。 |
出具村庄唯一出行道路的佐证材料及防汛应急预案。如为唯一道路,挂账监管,逐步退出; | (1)修建围堤、矮围、阻水道路等围占湖泊造地、造田。 (2)非法修建围堤、矮围、阻水道路、拦河坝等围占河道水域、造地开垦。 (3)在水库库区内围(填)库造地、筑坝拦汉、分隔水面 整改:依法依规整改。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河道:限期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及其滩地建设的围堤、护岸、阻水道路、拦河坝等,铲平抬高的滩地,恢复原状。 水库:限期拆除,清除土方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和水库库容。 | |
| 围占养殖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前形成的围占养殖、围网养殖、坑塘养殖,提供能证明建设时间的原始依据(许可文件、权属证明等);无法提供原始依据的,提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时间等佐证材料。作为问题,挂账监管,逐步退出 | 违法建设的围占养殖、围网养殖、坑塘养殖,情况1:行洪通道内建设的养殖设施,依法依规拆除, 情况2: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依法依规拆除,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围网养殖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前形成的围占养殖、围网养殖、坑塘养殖,提供能证明建设时间的原始依据(许可文件、权属证明等);无法提供原始依据的,提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时间等佐证材料。作为问题,挂账监管,逐步退出 | 违法建设的围占养殖、围网养殖、坑塘养殖,情况1:行洪通道内建设的养殖设施,依法依规拆除, 情况2: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依法依规拆除,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坑塘养殖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依法依规批准的坑塘养殖 | 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前形成的围占养殖、围网养殖、坑塘养殖,提供能证明建设时间的原始依据(许可文件、权属证明等);无法提供原始依据的,提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时间等佐证材料。作为问题,挂账监管,逐步退出 | 可依法依规补办手续或出具审查意见 | ||
| 碍洪高秆作物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行洪河道主槽及设计标准洪水对应行洪断面内,缩窄河道、增加流速、影响河势、壅高水位等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和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后种植的片林。含在河道上建设的水库库区。 清理整治标准:依法依规清除。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片林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护堤护岸林。 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提供流域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
河道管理条例施前行形成的片林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提供能证明建设时间的原始依据(许可文件、权属证明等);无法提供原始依据的,提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时间等佐证材料。作为问题,挂账监管,逐步退出 | 行洪河道主槽及设计标准洪水对应行洪断面内,缩窄河道、增加流速、影响河势、壅高水位等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和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后种植的片林。含在河道上建设的水库库区。 清理整治标准:依法依规清除。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采砂场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经许可的采砂场(取土场),提供有权限部门的采砂许可文件 | 非法采砂取土、堆砂堆土等形成的场地;未清理平整遗留的砂坑。 整改:清理整治,恢复原状。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取土场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经许可的采砂场(取土场),提供有权限部门的采砂许可文件 | 非法采砂取土、堆砂堆土等形成的场地;未清理平整遗留的砂坑。 整改:清理整治,恢复原状。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弃渣(土)场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非法设置弃渣弃土场、尾矿库等。 整改依法:依规清除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垃圾堆放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非法设置弃渣弃土场、尾矿库等。 整改依法:依规清除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固体堆放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非法设置弃渣弃土场、尾矿库等。 整改依法:依规清除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临河房屋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1)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前建设的。 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提供能证明建设时间的原始依据(许可文件、权属证明等);无法提供原始依据的, 提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时间等佐证材料。 (2)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后建设涉及农民唯一住房的。 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1.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2.限期改造方案。 3.防汛应急预案。作为挂账监管问题,逐步退出。 |
河道管理条例施行后违法建设的。 整改依法依规拆除。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光伏(风电)项目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非法在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站及附属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清理整治标准依法依规拆除。 整改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大棚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位于防洪高水位以上不侵占水库防洪库容的大棚,提供证明材料,不作为问题。 | 不在行洪河道主槽及设计标准洪水对应行洪断面内的大棚,提供证明材料,作为挂账监管问题,逐步退出。 | 1.行洪河道主槽及设计标准洪水对应行洪断面内阻碍行洪的大棚,缩窄河道增加流速、影响河势、壅高水位等阻碍行洪的大棚。 2.位于防洪高水位以下侵占水库防洪库容的大棚。依法依规整改,提供整改前后的影像比对等资料。 | ||
| 旅游项目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
| 其他2类 | 河湖管理范围外地物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河湖管理范围外地物 | |||
| 自然地物 | 经核实图斑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需调整为正确的图斑类型 | 有 | 自然地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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