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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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567922R/2021-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重庆市长寿区移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三峡移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续工作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三峡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牵头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审查移民街镇(迁建单位)移民年度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和监管项目使用计划,管理和安排全区移民资产和物资,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组织协调对口支援、经济合作和库区移民招商引资等工作。承担移民概算资金中安排的环境保护和高切坡治理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后期发展扶持工作,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安排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及项目,审核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

(5)负责三峡水库长寿库段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库区蓄水安全监测与防范,切实加强对临水房屋、设施、移民高切坡隐患监测监控。

(6)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信访工作,指导配合移民街镇(迁建单位)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7)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

(8)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9)负责三峡工程长寿库区移民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移民街镇(迁建单位)移民资金内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工作和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的分解下达工作。

(11)负责移民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区移民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发展扶持科、搬迁安置科、水库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对口支援与就业培训科、信访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移民资产管理中心)。

3.人员情况:区移民局编制人数14人(其中本机关人员12人,政协机关人员占本单位编制1人,工勤人员1人),实际在岗人数13人(其中本机关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下属事业单位移民资产管理中心编制人数5人,实际在岗人数4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8.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29万元,比2018年增加79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98万元,比2018年增加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工作经费以及离退休职工生活补助等,主要用于保障区移民局及移民资产中心正常运转及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项目支出753.31万元,比2018年增加693.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9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94.04万元2018年增加9242.0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移民补助、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及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等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移民后期项目建设和扶持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比2018年减少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无预算;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2018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杜决铺张浪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无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9.38万元,比上年增加56.8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区移民资产管理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区移民局政府采购预总额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区移民局共有车辆2(其中移民资产管理中心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李玲 电话:023-404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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