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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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2023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动落实数字重庆建设为契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联系长寿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支路49号长寿区司法局407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066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指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长寿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依法依规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条,其中通过长寿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5条,长寿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0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监督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及时调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局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录入、审核、审发岗位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和管理工作,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按照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落实专人常态维护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持续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长寿普法”推出区数字法律服务平台,及时更新法治动态。拓展政务公开线下模式,开展反诈、国家安全、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

(五)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工作。重视培训教育,组织各科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常态化开展巡网巡查,确保信息安全上传、准确无错漏、更新及时,不断提升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强化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主动公开、推进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目录设置有待优化,对于政策性强、专业性高的业务工作,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深入浅出加强可读性。下一步,将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优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线下普法活动、政策解读形式和深度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公开促进工作、服务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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