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3XA/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31 | [ 发布日期 ] | 2024-01-31 |
长寿区2023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情况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
程序:1.法律援助人员提交归档材料;2.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评估;3.根据《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确定补贴金额;4.承办人员核对签字;5.报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同意;6.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财务部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承办人员发放补贴。
补贴发放情况:2023年第四季度法律援助案件结案261件,代书28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348192元(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
监督电话:023-4066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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