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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9303761/2016-006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6-04-19 [ 发布日期 ] 2016-04-21
[ 标 题 ]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寿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6个职能部门,3个下属事业单位,18个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责:1、管理、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类法制培训教育工作。2、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及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服务机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各项业务活动。3、管理、监督、指导全区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4、管理、指导街镇司法助理员、街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5、管理和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6、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7、管理和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8、负责全区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人员的登记、审查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9、管理、指导、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10、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11、负责全区司法统一考试的相关工作。12、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物资装备、固定资产投资。13、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2.56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2.56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一)基本支出1046.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19.21万元、教育支出6.08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3万元,比2015年有所增加,主要是执行工资调整后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376.4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62.00万元、普法宣传81.72万元、法律援助72.00万元、律师公证管理15.00万元、社区矫正46.7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67.00万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38.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5年支出一样;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比2015年下降48%,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万元,比2015年下降30%,主要是加大对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格车辆使用和维修。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支出一样。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2016年4月18日

  附件:区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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