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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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7500956438/2023-00609 [ 发文字号 ] 长寿人社发〔2023〕5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04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取得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3-04-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高新区服务中心,经开区党政办,区属有关企业:

为推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2〕134号)的要求,从2012年起,新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新取得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的函》(渝人服函〔2023〕15号)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2022年度新取得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22年度新取得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区教委组织培训的除外)。

(二)2012年(含)以来取得初、中级职称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区教委组织培训的除外)。

二、培训方式

网络培训。

三、培训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3年两会精神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党史党建知识、乡村振兴、前沿新知、行为规范与纪律要求、综合素养等专题。

四、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150元/人(含培训、档案管理等服务),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在本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团体缴费

不开设现场报名缴费工作点,同时为减轻报名单位财务工作量,请学员人数较多并且要求统一开具1张发票的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在网上为本单位所有学员进行一次性团体购买课程,然后申请电子发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结果使用

自2012年起,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取得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是我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项目,是提升各类专技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做好组织工作,各单位要抓好政策宣传、参训督学和网络保障工作,确保专技人员网络培训顺利进行。

(二)强化纪律,确保质量。采取网络培训是克服工学矛盾,减轻专技人员时间和经济压力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通知到人,严守调训纪律,保证专技人员学习权益不受影响,我们将适时对参培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并通报。参训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七、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1.账号注册、登录、证书问题咨询:400-023-9229,按1选择登录注册问题。

2.政策咨询:400-023-9229,按2选择政策咨询。

3.课程购买、学习过程等技术问题咨询:400-618-7500,按2选择售后服务。

(二)区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40892765

地址: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附件:1.重庆市新取得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操作手册

      2.新取得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学员注册名单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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